劉定國

文出維基大典

劉定國宗室,燕敬王之孫,康王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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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帝五年,其父卒,定國嗣王,立二十四年也。

定國為人淫,與父之妾通,生一子。又奪弟妻為妾,且與三女相奸。定國欲誅臣肥如郢人,郢人告定國之罪,定國遣左右以犯他法而捕殺郢人以滅口。至元朔元年,郢人兄弟上書詳告定國之陰私穢行,由是朝廷始覺。漢武帝詔公卿議其事,皆議:『定國禽獸之行,敗壞人倫,違天理,宜伏誅。』上從之。定國自殺,封國除,改為郡。[一]

引據[]

史記·卷五十一·荊燕世家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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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史記·卷五十一·荊燕世家第二十一》:澤王燕二年,薨,諡為敬王。傳子嘉,為康王。至孫定國,與父康王姬奸,生子男一人。奪弟妻為姬。與子女三人奸。定國有所欲誅殺臣肥如令郢人,郢人等告定國,定國使謁者以他法劾捕格殺郢人以滅口。至元朔元年,郢人昆弟複上書具言定國陰事,以此發覺。詔下公卿,皆議曰:『定國禽獸行,亂人倫,逆天,當誅。』上許之。定國自殺,國除為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