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略稱全國人大,乃最高出治機關也,掌立法、決定、任免、監督之權。置常任專股(縣級以下行政區不置),遇不能開會之時,代行其職。攝行其職。其選員曰人大代表,一闋五年,皆由公舉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