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Davidzdh/策
外觀
苟欲有所議,書各段之下即可。議端無新無舊,無寢無烈,咸可與論!
未
[纂]所謂未,事未成,方斟酌研討,如期施行也。
別史乘地誌類議
[纂]古者目錄立四部,曰經史子集。今大典效之,而史部多記事,集部則卷帙所自、所載。然志乘雜於史部者亦可見。請舉古事記爲例。是記固東島誌史之卷,非事也。宜寘諸經、集。部下設一類,曰史學,歸焉。
版權律
[纂]凡兹大典之文,悉以《共享創意》授權。如欲有所援引,而自非作者,必聞作者以《共享》。既為可許,乃得援引。……
初余言之電報群曰:「誌之章法。」今以茲事體大,蓋宜別立律則。此記備忘。—关山 (修書)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九日 (一) 〇九時三七分 (UTC)
畢
[纂]所謂畢,事成也。
近易一名
[纂]《詩·鄭風·東門之墠》「東門之墠,茹藘在阪。」毛傳:「男女之際近而易,則如東門之墠;遠而難,則茹藘在阪。」後因以言便捷容易。是以大異於「最近編輯」。嘗有人議改「新修」,余以為然。又以新灶一詞既有,余謂近修亦可。—关山 (修書)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一) 〇八時四四分 (UTC)
- 斯名確有不當。予初到館,亦覺之不協,今狃習矣。近字不如新,顧以變易言之,似又視編修為善,蓋無間條目之編修、會館之議論,皆顯示其中也。愚意介面用字,不宜過文,正名可解即是,故應少用比喻及典故,直切主題。另,網站提示語等,宜參考尺牘文字,稍從謙敬,毋爾汝之。——勝爲士 (對話)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五日 (五) 〇二時三〇分 (UTC)
- 余以為Recent changes一頁,旨在監察文章變更,如欲正名,或可稱「監修」。--孔明居士 (對話)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五日 (五) 一五時五四分 (UTC)
其後會館論及纂碼、令校之辭,註此備考。—关山 (修書)
共編行文津逮
[纂]宇內之事,盡載於大典。而大典之文,盡載於共筆臺。共筆臺,則文士所以扶掖進步者,自有琢磨之義。大典每有好文言之人,惜乎不知文理,以至不知其不知而自恃,其罔也與,其殆也與。今議共編《行文津逮》,然後刊之。蓋有以利於大典乎。—关山 (修書) 二〇一七年一一月一五日 (三) 〇八時一九分 (UTC)
誤例集:
- 遣虛字:
- 也字:Special:diff/258415,蓋以也字爲句讀
- 直改白話之殆:
- Special:diff/296742,未及化爲文言
- Special:diff/251458,以「以賄之法」譯「用賄賂的辦法」
寢
[纂]所謂寢,不佞自爲不宜,或非必要耳。
不以括號別歧義議
[纂]竊謂以括號補述,然後入題,齟齬古來之慣習。如關係 (數學)、代數 (代數)即域代數,宜以「之」字銜接,若「數學之關係」云。至于正文,但書「關係」可矣。
- 大典書繁體、漢數字。依愚之見:「西文、標點等古無者。若可避,則避之。若不可,則書原文。括號亦可避則避,不可则存。」--斗争和平解放人权 (對話)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四日 (二) 〇七時四七分 (UTC)
引據模板議
[纂]cite web之模板所援格式皆從西。古者引文,書如「劉彥和《文心雕龍》」「据余萧客《古经解钩沉》所引宋本孔疏」云云。今頁底陳引據所自,亦宜倣之。
- 余蕭客《古經解鉤沈》所引;〔周〕孔丘、孟軻、荀况:二十四史精裝叢書 其四《三國志》第二卷〈蜀志.諸葛亮傳〉;宋兩浙東路茶鹽司刻本,加州:維基出版社猴年馬月第三版(猴年馬月覽之,原本存於猴年馬月);ISBN 9787501362103,ISSN 0987-6543;第十頁子曰學而時習之 條詩:「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繁體中文)
- 余蕭客《古經解鉤沈》,中華書局,ISBN 9787101118957(繁體中文)
- 余蕭客《古經解鉤沈》所引;〔周〕孔丘、孟軻、荀况:《二十四史精裝叢書》其四《三國志》第二卷〈蜀志.諸葛亮傳〉;宋兩浙東路茶鹽司刻本,加州:維基出版社猴年馬月第三版(猴年馬月覽之,原本存於猴年馬月);ISBN 9787501362103,ISSN 0987-6543;第十頁「子曰學而時習之」條詩:「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