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下所撰海昏侯墓一文,未合凡例章法,遂告速刪。待有秩審理,決其去留。奉書恭啟,並叩臺安。
閣下勞神撰文,吾人欣重。文章已去,若有異議,可問有秩(有秩一覽),以察緣由。
若有疑問,可閱:凡例、章法、會館、燕語閣
--阿爾克雷米Alcremie君(留言) 二〇二〇年一一月二七日 (五) 一五時〇〇分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