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格鬥
綜合格鬥者(英語:Mixed Martial Arts,MMA),技擊運動也。謂諸多武術,異匯擂臺,故又曰「混合武術」、「綜合搏鬥」、「綜合武術」。其規則若無制,故又曰 「無限制格鬥」。其技者,可類從「擊技」、「摔技」與「寢技」之疇,所以使異派縱技擇善,豪放其強,分決雌雄也。
今日綜合格鬥比賽,端乎一九九三年終極格鬥冠軍賽(英語:Ultimi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UFC)之首屆競賽。爾後,諸多協會紛沓雲興,四方高人接踵角競。其原欲別武林門派,辨名排第,早期逐賽者,具明確派系之屬;後眾皆僅習定技,且必也囊「擊」、「摔」、「寢」者,系別不復涇渭分明。
史[纂]
派[纂]
今日運動員,盡需諳「擊」、「摔」、「寢」之技也。可迄以下門派習焉:
西洋拳(Boxing )[纂]
西洋拳者,或曰「拳擊」,其技雖純,卻為擊技之基本也,亦為諸多門派之必修,故綜合格鬥之初手多從拳擊習入。
散打[纂]
詠春[纂]
泰拳(Muay Thai )[纂]
跆拳(Taekwondo )[纂]
空手(Karate )[纂]
柔道(Judo )[纂]
桑搏(Sambo )[纂]
角力(Wrestling )[纂]
技[纂]
擊(Striking )[纂]
摔(Grappling )[纂]
寢(Ground fighting )[纂]
規[纂]
議[纂]
華人地區,輒有中國傳統武術對質綜合格鬥之爭。綜合格鬥所護者謂中國傳武弗能戰,謂其花拳繡腿。而中國傳武之徒則謂綜合格鬥乃運動,非實戰也,並言綜合格鬥所限之技,若擉目、曲指、搏後腦、抃下陰等皆為傳武實戰精華,規箝焉而弗可施者,所以傳武難戰乎擂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