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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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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維基大典

憲法,一名憲典,國之大,亦母法也,適用於全民,所以楷定國體、民權及諸官制者也。有剛與柔、載府、不載府之別,亦有欽定、協定、民定之異。

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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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二字,漢古文但訓法律。獨《日本書記》載“十七條憲法”之語,用如根本大法。及近代,日人譯constitution為憲法,施及中國。而嚴譯及部定詞謂之憲典,典即典章制度,不綴法字,所以別諸子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