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定本
憲政者,英言Constitutionalism,又名立憲主義,一譯限制。謂扶立國憲,而期於民治之政者也。國憲者,一國之例制,律法之母本,確利權,定民義,範圍輿圖,規範政式。其始也,則所以限制政府之公權。及民主時代,則與眾治之道不甚分別矣。故其事體為民政之奧援,民人之名公民,其國群稱公民社會。
憲政,即民主之政治,舊譯民政者有之。而限制,嚴譯也,具名限制主義。若君主立憲,部定詞曰君權有限。《政治講義》逢立憲則以眾治述之,眾治,顧炎武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