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各本之異
[底本] | [底本] |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無編輯摘要 |
細無編輯摘要 |
||
第一行: | 第一行: | ||
'''共和''',又 |
'''共和''',又稱'''公治'''、'''民主'''、'''共治''',政體名也。國從共和之制,則謂之共和國、民國、公治之國、民主國。旨在[[天下為公]]。《法意》有云:「公治者,國中無上主權,主於全體或一部分之國民者也。」其制有二,曰庶建''(言民主共和)'',曰賢政''(言貴族共和)''。庶建乃真民主,以通國全體之民,操其無上[[主權]]者也。賢政者,以一部分之國民,操其無上主權者也。如是等共和,名同而實異有之,如瑞士則有元首七人,美利堅則合眾為一,而共產諸國,名人民共和者,教從馬列而已''(言人民,與仇讎對待)''。 |
||
有[[梁啟超|梁任公]]倡[[虛君共和]],其言曰:「第五種,虛戴君主之共和[[政體]]。[[英國]]是也,今謂立憲。英人恒自稱為大不列顛合眾王國,或自稱為共和王國。其名稱與美無異,淺人驟聞之,或且訝為不詞。不知英之有王,不過以為裝飾品,無絲毫實權,號為神聖,等於[[偶像]]。故論政體者,恒以英編入共和之一種。其後[[比利時]]本此意編為成文[[憲法]],[[歐洲]]各小邦多效之。故今日歐洲各國,什九皆屬虛戴君主之共和政體也,今省名曰虛君共和制。」是言也,遮撥庶建之論也,與革黨抗對,時人以保皇譏之。 |
|||
== 參見 == |
== 參見 == |
||
* [[共和立憲 |
* [[共和立憲]] |
||
* [[議會共和 |
* [[議會共和]] |
||
* [[光榮革命]] |
* [[光榮革命]] |
||
* [[总统制]] |
* [[总统之制]] |
||
* [[议会制]] |
* [[议会之制]] |
||
* [[理想国]] |
* [[理想国]] |
||
* [[公平]] |
* [[公平]] |
||
* [[共和国列表]] |
|||
[[Category:政治]] |
[[Category:政治]] |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八日 (六) 一二時二四分審
共和,又稱公治、民主、共治,政體名也。國從共和之制,則謂之共和國、民國、公治之國、民主國。旨在天下為公。《法意》有云:「公治者,國中無上主權,主於全體或一部分之國民者也。」其制有二,曰庶建(言民主共和),曰賢政(言貴族共和)。庶建乃真民主,以通國全體之民,操其無上主權者也。賢政者,以一部分之國民,操其無上主權者也。如是等共和,名同而實異有之,如瑞士則有元首七人,美利堅則合眾為一,而共產諸國,名人民共和者,教從馬列而已(言人民,與仇讎對待)。
有梁任公倡虛君共和,其言曰:「第五種,虛戴君主之共和政體。英國是也,今謂立憲。英人恒自稱為大不列顛合眾王國,或自稱為共和王國。其名稱與美無異,淺人驟聞之,或且訝為不詞。不知英之有王,不過以為裝飾品,無絲毫實權,號為神聖,等於偶像。故論政體者,恒以英編入共和之一種。其後比利時本此意編為成文憲法,歐洲各小邦多效之。故今日歐洲各國,什九皆屬虛戴君主之共和政體也,今省名曰虛君共和制。」是言也,遮撥庶建之論也,與革黨抗對,時人以保皇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