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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尋

  • 有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四聲也。並有一輕聲。 輕聲勿標。 宜遵拉丁之符慣用書寫之法摹之。 陽平宜左下至右上,上聲去聲則宜左上起之。 如ü遇j、q、x、y,ü上兩點則請刪之。例之,「拒(jù)」「去(qù)」「許(xǔ)」「於(yú)」 i、u如若相鄰,則標於後。例之,「銳(ruì)」「秀(xiù)」……
    三 KB(二三八字) -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〇日 (四) 一〇時〇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