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桃園市 | ||||
---|---|---|---|---|
屬地: | 十二區、一山地原住民區 | |||
治所: | 桃園區 | |||
執事: | 張善政 | |||
人口: | 二百萬 |
桃園市,中華民國直轄市也。處臺灣之西北,毗臺北都會,發展迅速,工商俱興,島內移民接踵而至,今口逾二百萬。其核心有二區,曰桃園、中壢;桃園區在北,乃府治之所;中壢區在南,繁華不遜於桃區。
沿革
[纂]明鄭前,漢人多未墾之,茲仍為蕃人所據。古曰「虎茅莊」,乃「茅草如虎傷人」之意。
永曆十五年四月,延平藩鄭成功陷「普羅民遮城」(今臺南赤崁樓),置一府、二縣。
一六六四年,成功子鄭經棄廈門,改東都為東寧,二縣升為州,增置三路安撫司。
一六八三年,清令施琅攻臺,鄭經子克塽降。翌年,清置臺灣府,隸福建,轄臺灣縣、諸羅縣、鳳山縣三縣。桃園時屬臺灣縣矣。
康熙四十三年,縣治自佳里興遷移諸羅山,即今嘉義市。
一七二三年,割虎尾溪以北,增置彰化縣、淡水廳。時桃園屬淡水廳。
清康熙多粵移民始於此地,植桃甚多,故古曰「桃仔園」。閩人居北半,粵人居南半,械鬥頻起,龍生虎雜。
日人立角皮山交易所,顧名思義,以斯制蕃人交易。
一八九五年,屬臺北縣。明治三十四年,廢縣置廳,桃園大部屬桃仔園廳,轄大嵙崁、三角湧、大坵園、楊梅壢、鹹菜硼、中壢等六廳。明治三十八年,易名桃園廳。大正九年,街庄改制,併為新竹州。
及國府復臺,改置桃園縣。民國卅八年,大陸淪陷,國府遷臺,甚多軍眷隨之來臺,定龍岡,多眷村立於此。其軍民多自滇緬而之。今工商鴻展,故東南亞勞工遍及,境內族群豐富。
民國百三年十一月初四,升直轄市,為六都也。
政區
[纂]民國三十四年,臺灣歸中華民國,日治新竹州改為新竹縣。三十九年,政區調整,併新竹縣桃園區一鎮四鄉、中壢區二鎮三鄉、大溪區一鎮一鄉、新峰區角板鄉等十三鄉鎮,析置桃園縣。治桃園鎮。領四鎮、八鄉、一山地鄉。四十三年角板鄉易名復興鄉。五十六年中壢鎮改中壢市,屬縣轄市。六十年桃園鎮改桃園市,屬縣轄市。八十一年平鎮鄉改平鎮市,屬縣轄市。八十四年八德鄉改八德市,屬縣轄市。九十九年楊梅鎮改楊梅市,屬縣轄市。一〇三年蘆竹鄉改蘆竹市,屬縣轄市。共分六縣轄市、一鎮、五鄉、一山地鄉。
原桃園縣分六縣轄市、一鎮、五鄉、一山地鄉列如下。桃園、中壢、平鎮、八德、楊梅、蘆竹,以上為六縣轄市。大溪為鎮,龜山、大園、觀音、新屋、龍潭,以上為五鄉。復興為山地鄉。
一〇三年,統合六縣轄市、一鎮、五鄉、一山地鄉改為區,山地鄉改為山地原住民區,合有十二區、一山地原住民區,陞格直轄市。
地域
[纂]臺灣西北,雪山左壁,濱台灣海峽,界北、宜、竹。多台地、山與丘。
它典
[纂]
中華民國地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