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
文出維基大典
| 馬來西亞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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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而成力
Bersekutu Bertambah Mu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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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歌:我國 | ||||
| 國體: | 聯邦君主立憲制 | |||
| 元首: | 元首米詹·再那·阿比丁 | |||
| 總揆: | 首相阿都拉·巴達威 | |||
| 國都: | 吉隆坡 治在布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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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語: | 馬來語 | |||
| 人口: | 二千七百萬餘 | |||
| 通貨: | 令吉 | |||
| 產值: | 一千六百五十億美元 | |||
| 均有: | 六千六百四十八美元 | |||
| 匯價產值
以美國中情局戊子世界年鑒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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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東亞細亞之國也。嘗為英人所治,後得立國。公元一九六三年合原北婆羅州,砂拉越州及新加坡島於其國,越二年,新加坡自成一國。都吉隆坡,口二千六百餘萬。計有十三邦,行君主立憲。王者無有常人,選賢而得,尊號「元首」,五年一易。法美國,行三權分立。國主有三族,曰華族,曰巫族,曰印度族。
[纂] 史
[纂] 馬六甲國
馬來西亞嘗為室利弗之屬。公元千四百年,巨港王子、室利弗王朝之後拜米裏蘇拉亡走於斯,並立新朝。斯地處中國、印度行商之中,遂繁華日盛。時歐洲亟需香料,馬六甲盛產之,遂高價儥之耳。威尼斯嘗言:「奪馬六甲者,得歐洲之生計也。」由是可見,歐洲列國早有奪其國之意。馬六甲朝凡八世,享國百一十一年。公元一五一一年亡於葡萄牙艦隊。末王馬默沙嘗三襲葡人不成,鬱鬱而終,遺二子。長子北上,于今馬來西亞半島霹靂河畔安順建國,曰霹靂。次子南下于今馬來西亞半島柔佛河畔建國,曰柔佛。
[纂] 殖民期
時柔佛國欲雪國恥,遂盟歐洲荷蘭國,圖侵馬六甲。公元一六四一年,荷軍克馬六甲,成馬六甲新主。俄越二百年,歐洲拿破崙戰爭始,荷蘭岌岌可危,遂交馬六甲予不列顛。不列顛乃殖民全馬來西亞半島。後不列顛得檳榔島、馬六甲與星加坡島,遂統三地為海峽殖民地;霹靂、雪蘭莪、森美蘭、彭亨四州合為馬來聯合邦;吉蘭丹、登嘉樓、玻璃市、吉打、柔佛五州並謂馬來屬邦。
公元一九四一年末,日軍克吉蘭丹,俄而盡得馬來西亞半島,轄之三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