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文出維基大典
臺南市,在臺南縣南境,口七十有六萬,乃臺南都會區輻輳之地島內第四大城也。
北闊南尖,狀若陀螺,坡地緩而居濱,海拔蓋十至三十米不踰四十。
大川有三:北曰曾文溪,南曰二仁溪,以為市界。又有溪曰鹽水橫貫其中,北為安南區,多魚塭良田,南為市井街居人煙密集。
章 |
[纂] 方誌
明前即有漢漁民登島而居,與平埔番雜居有賈易。明末荷人犯粵地乞互市,不許,遂抵臺而啟之。後鄭成功驅荷人而始治。康熙間,施琅攻臺,鄭氏遂傾覆,後為福建臺灣府。
臺南自荷屬以來,即為首府。清季建省,以抗日人,省會方遷臺北。光緒廿一年隨臺灣割予日本,二戰後屬中華民國迄今,為第四大城也。
[纂] 市花、市鳥
南市有市花曰「鳳凰」,故雅云「鳳凰城」。清康熙間,臺灣府海防同知孫元衡有詩曰:「刺桐城裏煙花靜,叢竹牆邊鳥雀空。味備五音懽百物,蓼根獨有避甘蟲。」故時臺南城又名「刺桐城」。南市亦有市鳥,「喜鵲」者也。
[纂] 政事
[纂] 交通
是市居臺灣西南之通衢。水路者有碼頭曰安平港,有空港曰臺南,皆於南區也。陸路者縱貫鐵道乃經,一等車站名曰臺南,於東區也。市內道路發達,車轍繁忙,以民生、民族、民權、中正、中山五道為首,又有北門、西門等道,繁榮不在話下。
[纂] 它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