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格麗特一世

文出維基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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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格麗特一世像

瑪格麗特一世(丹麥文:Margrete I.),瓦爾德馬四世幼女也。一三五三年生於丹麥沃丁堡

年十歲,嫁挪威王哈康六世,哈康父馬格努斯兼為瑞典王,故哈康亦兼王瑞典。

一三七五年,瓦爾德馬崩,無子。相舉瑪格麗特之子奧拉夫嗣位,年五歲。新王幼,瑪格麗特以母居攝,與議會共秉政事。

一三八零年哈康崩,奧拉夫嗣其王位,瑪格麗特仍假王行事。一三八七年奧拉夫崩,時丹麥行選王嗣位之法。越七日不得,乃舉瑪格麗特新君未立時假王理事(丹麥文:Frue og Husbonde og hele rigets Formynder)。挪威則以世襲,亦未立嗣君。一三八八年二月,挪威擁瑪格麗特為王(挪威文:Norges mæktige Frue og rette Husbond)。

三月,瑞典亦舉瑪格麗特為假王(瑞典文:Fullmäktiga Fru och Husbonde)。時瑞典王阿爾布萊克特在位,而素不合於國人,故瑞典公卿,皆請瑪格麗特為逐阿爾布萊克特。一三八九年,瑪格麗特敗之於斯科訥

瑞典既平,瑪格麗特立女兄之孫埃里克為儲君。埃里克幼,瑪格麗特仍為假王。同年挪威議會迎埃里克為新君。一三九六年,餘二國議會皆認埃里克為儲。

一三九七年,埃里克於瑞典卡爾瑪即位為三國之王,三國議會約共擁一王,而各國法令仍奉行如舊。史稱卡爾瑪同盟,而瑪格麗特仍執國政。

後丹麥南圖石勒蘇益格一四一二年十月,瑪格麗特偕埃里克幸弗倫斯堡,欲得土商之附。同年石勒蘇益格大疫,瑪格麗特暴病,廿八日崩於舶上。

死歸丹麥,梓宮初置索勒大教堂,後移至羅斯基勒大教堂,以雪花石膏造像。後槨為戰火所壞,一八六二年一九一二年二度復修如故,今仍見。大教堂,有三十八王之梓宮,餘三十七皆置旁室,獨瑪格麗特者置壇前,足見女王功業之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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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事完備,有條不紊,遂列正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