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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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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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或云'''自盡'''、'''自戕'''、'''自死'''、'''自棄''',謂自戕其身以取死也。其不死者,即自殘。此多為諸[[宗教|教]]所非,謂無異罪也。原其理,則心醫之公論曰:「自殺非常。群己有違,則自殺心起焉。」然少子戕身,亦或蒙染習,不同語矣。詳之,所謂自殺,分愿樂、欲求二種。如避[[病]]苦死,愿樂也;如[[武士]]之死[[義]],欲求也。
'''自殺''',或云'''自盡'''、'''自戕'''、'''自死'''、'''自棄''',謂自戕其身以取死也。其不死者,即自殘。此多為諸[[宗教|教]]所非,謂無異罪也。原其理,則心醫之公論曰:「自殺非常。群己有違,則自殺心起焉。」然少子戕身,亦或蒙染習,不同語矣。詳之,所謂自殺,分愿樂、欲求二種。如避[[病]]苦死,愿樂也;如[[武士]]之死[[義]],欲求也。



二〇一九年一〇月五日 (六) 二〇時二四分審

自殺,或云自盡自戕自死自棄,謂自戕其身以取死也。其不死者,即自殘。此多為諸所非,謂無異罪也。原其理,則心醫之公論曰:「自殺非常。群己有違,則自殺心起焉。」然少子戕身,亦或蒙染習,不同語矣。詳之,所謂自殺,分愿樂、欲求二種。如避苦死,愿樂也;如武士之死,欲求也。

為術有安樂死、殺他後死、自殺殺他、相約死、同氣群死、明志死、自責死、避嫌死數者。如是等死前,或惡己絕望,或自恥疚己,或積怨難瀉,或書言死事,或悲天憫人,或弗諱死別,或割愛他予,或無趣世間,或孑避有情,或溘移特操,或怪誕失常,或暴沮暴樂,或習聆惡音,或醫藥難濟,或長自抑守。

以數計之,自殺者女三倍於男,常以藥劑,男則多就繯;而得其死者,男則三倍於女。至於刑責,世不以自死罪之,而倡群死及助以力者,不死即付繩墨,坐重辜。人道而外,有雄海豚死漘者,其因不可思議。如有越崖墜死,其後繼不絕者,是無心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