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貢」: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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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田常]]欲亂於[[齊]],謀伐[[魯]],以出高、國、鮑、晏四家之兵。邦有難,[[子路]]、[[子張]]、[[子石]]俱請使[[齊]]以止常,子弗許。賜請,乃許之。使齊、[[吳]]、[[越]]、[[晉]],各說其君,十年而存魯、亂齊、破吳、强晉、霸越。 |
初,[[田常]]欲亂於[[齊]],謀伐[[魯]],以出高、國、鮑、晏四家之兵。邦有難,[[子路]]、[[子張]]、[[子石]]俱請使[[齊]]以止常,子弗許。賜請,乃許之。使齊、[[吳]]、[[越]]、[[晉]],各說其君,十年而存魯、亂齊、破吳、强晉、霸越。 |
二〇一七年一〇月二八日 (六) 一五時四三分之今審
端木賜,字子貢,衛人也,以字行。仲尼弟子,周景王二十五年生。利口巧辭,子以「瑚璉之器」許之。
初,田常欲亂於齊,謀伐魯,以出高、國、鮑、晏四家之兵。邦有難,子路、子張、子石俱請使齊以止常,子弗許。賜請,乃許之。使齊、吳、越、晉,各說其君,十年而存魯、亂齊、破吳、强晉、霸越。
賜尊子及顏回甚矣,以天階、日月比孔子,謂回聞一以知十,而己止聞一以知二。好廢舉,與時轉貨貲,家累千金,子遊列國,多以賜資。
魯法,國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賜贖於諸侯不取金。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
賜終於齊,其年不詳。後世以「端木遺風」譽商賈之有德者。其善貨貲,故亦有奉為財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