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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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處[[臺灣]]中部,[[嘉南平原]]至北,東界[[南投縣|南投]],西濱[[臺灣海峽]],南隔[[北港溪]]鄰[[嘉義縣]],北沿[[濁水溪]]接[[彰化縣]],轄一市五鎮十四鄉,治[[斗六]]。方一千二百九十平方公里,十九為平原,餘為山地,口七十三萬五千。昔雲林農、糖業為主要產業,近年開發有限,居民僑居他鄉者多。
'''雲林縣''',處[[臺灣]]中部,[[嘉南平原]]至北,東界[[南投縣|南投]],西濱[[臺灣海峽]],南隔[[北港溪]]鄰[[嘉義縣]],北沿[[濁水溪]]接[[彰化縣]],轄一市五鎮十四鄉,治[[斗六]],口六十九萬餘。方一千二百九十平方公里,十九為平原,餘為山地。昔雲林多務農、糖,近年開發有限,居民客寄他鄉者多。


== 沿革 ==
== 沿革 ==
雲林處臺灣至西,與[[澎湖]]最近,漢人由澎湖伸展至本島,本縣沿海為最早及最易,約在一千八百年(宗道乾七年)以前,本縣[[北港]](毗舍耶)一帶,即與中國大陸有所接觸,[[明]]初更有漢人移往本縣,與番人通商。
雲林處臺灣至西,與[[澎湖]]最近,漢人由澎湖伸展至,本縣沿海為最早及最易,約在一千八百年(宗道乾七年)以前,本縣[[北港]](毗舍耶)一帶,即與中國大陸有所接觸,[[明]]初更有漢人移往本縣,與番人通商。


明[[一六二一年|天啟元年]],[[顏思齊]]自[[日本]]渡海來臺,[[鄭芝龍]]附之,於'''笨港'''登陸,以原十寨為根據地,向四周發展。
明[[一六二一年|天啟元年]],[[顏思齊]]自[[日本]]渡海來臺,[[鄭芝龍]]附之,於'''笨港'''登陸,以原十寨為根據地,向四周發展。
[[荷蘭|荷]]人據臺三十七載,曾勵漢人移往,開拓疆土,創設教堂。
[[荷蘭|荷]]人據臺三十七載,曾勵漢人移往,開拓疆土,創設教堂。
[[一六六一年|永曆十五年]],[[鄭成功]]驅荷人,建政制,實施屯田,兵農合一;開拓之域,以[[臺南]]附近二十四厘為中心,逐漸擴展,本縣地方係成功部將[[林圯]]率部,初拓'''斗六門''',開墾拓佃,以軍旅屯田為主,拓佃開墾次之。
[[一六六一年|永曆十五年]],[[鄭成功]]驅荷人,建政屯田,兵農合一;開拓之域,以[[臺南]]附近二十四厘逐漸擴展,本縣地方係成功部將[[林圯]]率部,初拓'''斗六門''',開墾拓佃,以軍旅屯田為主,拓佃開墾次之。


[[清]]領臺灣後,[[一六八四年|康熙廿三年]],改明鄭東寧府為臺灣府,下置臺灣、鳳山、諸羅三縣,本轄於諸羅。
[[清]]領後,[[一六八四年|康熙廿三年]],改東寧府為臺灣府,下置臺灣、鳳山、諸羅三縣,本轄於諸羅。
[[一八八四年|光緒十年]],清廷任[[劉銘傳]]為首任'''臺灣巡撫''',[[一八八六年|十二年]]劉銘傳建議於[[嘉義]]之北,[[彰化]]之南,自濁水溪始,[[石龜溪|石圭溪]]止,添設一縣曰[[雲林縣]],並派[[陳世烈]]駐[[斗六]],籌備建城,卜定沙連堡林圯埔街外郊雲林坪為建立縣城之位置,築土城,其寬六尺,設東西南北四門,周圍一千三百丈,環植莿竹三層,於[[一八八七|十三]]年二月完工。
[[一八八四年|光緒十年]],清廷任[[劉銘傳]]為首任'''臺灣巡撫''',[[一八八六年|十二年]]劉銘傳建議於[[嘉義]]之北,[[彰化]]之南,自濁水溪始,[[石龜溪|石圭溪]]止,添設一縣曰[[雲林縣]],並派[[陳世烈]]駐[[斗六]],籌備建城,卜定沙連堡林圯埔街外郊雲林坪為建立縣城之位置,築土城,其寬六尺,設東西南北四門,周圍一千三百丈,環植莿竹三層,於[[一八八七|十三]]年二月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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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之雲林縣,轄[[斗六市]]與[[斗南]]、[[虎尾]]、[[西螺]]、[[土庫]]、[[北港]]等五鎮,及[[古坑]]、[[大埤]]、[[莿桐]]、[[林內]]、[[二崙]]、[[崙背]]、[[麥寮]]、[[東勢鄉|東勢]]、[[褒忠]]、[[臺西]]、[[元長]]、[[四湖]]、[[湖口]]、[[水林]]十四鄉,計二二六村、一五七里。
今日之雲林縣,轄[[斗六市]]與[[斗南]]、[[虎尾]]、[[西螺]]、[[土庫]]、[[北港]]等五鎮,及[[古坑]]、[[大埤]]、[[莿桐]]、[[林內]]、[[二崙]]、[[崙背]]、[[麥寮]]、[[東勢鄉|東勢]]、[[褒忠]]、[[臺西]]、[[元長]]、[[四湖]]、[[湖口]]、[[水林]]十四鄉,計二二六村、一五七里。

== 交通 ==
=== 鐵道 ===
*[[林內站]]
*[[石榴站]]
*[[斗六站]]
*[[斗南站]]
*[[石龜站]]

=== 高速鐵路 ===
*[[雲林車站]]


== 文教 ==
== 文教 ==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二日 (三) 〇八時二六分審

雲林縣,處臺灣中部,嘉南平原至北,東界南投,西濱臺灣海峽,南隔北港溪嘉義縣,北沿濁水溪彰化縣,轄一市五鎮十四鄉,治斗六,口六十九萬餘。方一千二百九十平方公里,十九為平原,餘為山地。昔雲林多務農、糖,近年開發有限,居民客寄他鄉者多。

沿革

雲林處臺灣至西,與澎湖最近,漢人由澎湖伸展至臺,本縣沿海為最早及最易,約在一千八百年(宗道乾七年)以前,本縣北港(毗舍耶)一帶,即與中國大陸有所接觸,初更有漢人移往本縣,與番人通商。

天啟元年顏思齊日本渡海來臺,鄭芝龍附之,於笨港登陸,以原十寨為根據地,向四周發展。 人據臺三十七載,曾勵漢人移往,開拓疆土,創設教堂。 永曆十五年鄭成功驅荷人,建政屯田,兵農合一;開拓之域,以臺南附近二十四厘逐漸擴展,本縣地方係成功部將林圯率部,初拓斗六門,開墾拓佃,以軍旅屯田為主,拓佃開墾次之。

領後,康熙廿三年,改東寧府為臺灣府,下置臺灣、鳳山、諸羅三縣,本地轄於諸羅。 光緒十年,清廷任劉銘傳為首任臺灣巡撫十二年劉銘傳建議於嘉義之北,彰化之南,自濁水溪始,石圭溪止,添設一縣曰雲林縣,並派陳世烈斗六,籌備建城,卜定沙連堡林圯埔街外郊雲林坪為建立縣城之位置,築土城,其寬六尺,設東西南北四門,周圍一千三百丈,環植莿竹三層,於十三年二月完工。

日據初,本縣隸屬臺灣總督府臺灣嘉義支廳,嗣獨立置斗六支廳。

民國卅四年臺灣光復,改設臺南縣,於斗六、虎尾、北港置區署佐治。卅九年行政區域重新劃分,遂成立雲林縣,治斗六

政區

雲林政區簡圖

今日之雲林縣,轄斗六市斗南虎尾西螺土庫北港等五鎮,及古坑大埤莿桐林內二崙崙背麥寮東勢褒忠臺西元長四湖湖口水林十四鄉,計二二六村、一五七里。

交通

鐵道

高速鐵路

文教

特殊教育
大專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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