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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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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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數計,自殺者女三倍於男,常死藥劑,男則多就[[銃]]繯;而得其死者,男則三倍於女。至於刑責,世不以自死罪之,而法群死及助力者,不死即付繩墨,治重辜。人道而外,有雄蜂死媾,魚豚斃海者,其因不可思議。羊有越崖墜死,而共赴者不數計,是無心隨之也。
以數計,自殺者女三倍於男,常死藥劑,男則多就[[銃]]繯;而得其死者,男則三倍於女。至於刑責,世不以自死罪之,而法群死及助力者,不死即付繩墨,治重辜。人道而外,有雄蜂死媾,魚豚斃海者,其因不可思議。羊有越崖墜死,而共赴者不數計,是無心隨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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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一〇月二三日 (三) 〇八時二四分審

自殺者,戕身取死也。不死者,名自殘。此多為諸所非,謂無異罪也。原其理,則心醫公論曰:「夫自殺非常。群己有違,則自殺心起。」然少子戕身,亦或蒙染習,不同語矣。詳而總之,所謂自殺,分愿樂、欲求二種。如避苦死,愿樂也;如武士之死,欲求也。

以方法論,則有安樂死、殺他後死、自殺殺他、相約死、同氣群死、明志死、自責死、避嫌死數者。如是等死前,或惡己絕望,或自恥疚己,或積怨難瀉,或書言死事,或悲天憫人,或弗諱死別,或割愛他予,或無趣世間,或孑避有情,或溘移特操,或怪誕失常,或暴沮暴樂,或習聆惡音,或醫藥難濟,或長自抑守。

以數計,自殺者女三倍於男,常死藥劑,男則多就繯;而得其死者,男則三倍於女。至於刑責,世不以自死罪之,而法群死及助力者,不死即付繩墨,治重辜。人道而外,有雄蜂死媾,魚豚斃海者,其因不可思議。羊有越崖墜死,而共赴者不數計,是無心隨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