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勝」: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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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陳勝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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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一一月五日 (一) 一五時一〇分審

陳勝陽城人。少時,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悵然甚久,曰:「苟富貴,無相忘。」傭者笑而應曰:「若為傭耕,何富貴也?」勝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秦二世元年秋七月,發閭左戍漁陽九百人,勝為屯長。會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斬,乃謀殺兩尉。召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當斬。壯士不死則已,死則舉大名耳。侯王將相,寧有種乎?」徒屬皆曰:「敬受命。」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袒右,稱大楚。勝自立為將軍,入據立,為王號,為張楚。諸郡縣,皆殺長吏,以應勝。章邯驪山徒、人奴產子,悉發以擊楚軍,大敗之。至下城父,其御莊賈殺勝以降秦。諡曰隱王。

勝為王凡六月。初為王,其故人傭耕者聞之,之陳,叩宮門,見涉殿屋帷帳,客曰:「夥!涉之為王沈沈者。」楚人謂多為夥,故天下傳之,夥涉為王,自陳涉始。客出入愈益發舒,言勝故情。或言客愚無知,專妄言,輕威。勝斬之。諸故人皆自引去,由是無親勝者。以朱防為中正,胡武為司過,主司群臣。諸將徇地,至,令之不是者,繫而罪之。以苛察為忠。其所不善者,不下吏,輒自治。勝信用之,諸將以故不親附。此其所以敗也。勝雖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將相竟亡秦。高祖時為勝置守冢於碭,王莽敗,迺絕。

  • 《漢書·陳勝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