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各本之異

文出維基大典
[初定本][初定本]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Itsmine
無編輯摘要
Itsmine
無編輯摘要
第一行: 第一行:
[[File:Japanese Occupation - Map.jpg|thumb|right|[[一九四零年|民國二十九年]]局勢圖。紫為日軍所掠中國土,時[[臺灣]]因《[[馬關條約]]》,為日本領]]
[[File:Japanese Occupation - Map.jpg|thumb|right|[[一九四零年|民國二十九年]]局勢圖。紫為日軍所掠中國土,時[[臺灣]]因《[[馬關條約]]》,為日本領]]
{{dablink|此文所述者,二次中日戰也。欲查他義,請考[[中日戰爭|此]]。}}
{{dablink|此文所述者,中日戰也。欲查他義,請考[[中日戰爭|此]]。}}
'''抗戰''',以所見不同,又稱'''八年抗戰'''、'''十四年抗戰'''。日本則謂'''日華戰爭'''、'''日中戰爭'''、'''日華事變'''、'''支那事變'''。蓋[[日本]]悉力侵華,[[中華民國|中華舉國]]齊心抗日,故謂抗戰。若以[[盧溝橋事變]]計,前後八載;若以[[九一八事變]]起計,則凡十四載。
'''抗戰''',以所見不同,又稱'''八年抗戰'''、'''十四年抗戰'''。日本則謂'''日華戰爭'''、'''日中戰爭'''、'''日華事變'''、'''支那事變'''。蓋[[日本]]悉力侵華,[[中華民國|中華舉國]]齊心抗日,故謂抗戰。若以[[盧溝橋事變]]計,前後八載;若以[[九一八事變]]起計,則凡十四載。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 (日) 一二時〇三分審

民國二十九年局勢圖。紫為日軍所掠中國土,時臺灣因《馬關條約》,為日本領

抗戰,以所見不同,又稱八年抗戰十四年抗戰。日本則謂日華戰爭日中戰爭日華事變支那事變。蓋日本悉力侵華,中華舉國齊心抗日,故謂抗戰。若以盧溝橋事變計,前後八載;若以九一八事變起計,則凡十四載。

民國二十年,日本起釁奉天,據滿洲,立傀儡,號滿洲國。又尋釁各處,國民政府欲綏靖之。

初,蔣中正欲先滅共黨,「攘外必先安內」、「故不先滅赤匪,恢復民族之元氣,則不能禦侮;不先削平粵逆,完成國家之統一,乃不能攘外」。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東北軍帥張學良,西北楊虎城困中正於西安。兩黨遂和,共圖抗日。

二十六年,日本支那駐屯軍尋釁於盧溝橋。及七月七日,進逼宛平城,旋破北平。三十一日,始宣戰。

十二月十二日,日本陷南京屠城三十萬,舉世憤懣。國民政府播遷重慶,稱陪都。

二十七年汪精衛投日本,自立於南京。日本大舉入犯,華東華北華南大部皆陷。

二十八年,日本起釁美國,戰局始得轉機,國民政府入反法西斯同盟,正式宣戰日本。

三十四年擊日本以核武日皇裕仁降,乃得勝,臺灣澎湖諸地光復,東北日人所置諸偽亦降。

戰後,中華民國聯合國創始國,擔常任理事國。日本雖降,而兩黨復構兵,是為國共內戰

聲音動静,具錄於維基共享︰抗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