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民共主」:各本之異

文出維基大典
[底本][初定本]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Davidzdh
無編輯摘要
掌中纂 纂於掌中卷
Davidzdh
分類:政治熾貓之助
第四行: 第四行:


考古今君憲,其類大抵二分,有實權者,有[[虛君]]者。又或有二元之君主,或有議會之君主也。
考古今君憲,其類大抵二分,有實權者,有[[虛君]]者。又或有二元之君主,或有議會之君主也。

[[分類:政治]]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一) 一七時五八分審

君民共主,通曰君主立憲,略云君憲,有憲政也。君主固九五至尊,居萬民之上。而立,則但享名譽,權利無別於公民

所以稱共主者,謂民權之不可輕,而君主亦不可無。國有上下交爭,雖致革命,而有皇室顯族,覃施之深,自不待言。而況為帝者,傳統所及,榮華之外,維繫朝綱者,君臣之道也。故雖百千權貴,而得一無上君主為之制衡者,有國之權。此即立憲所由來,立憲何?以限君權,以伸民權者也。

考古今君憲,其類大抵二分,有實權者,有虛君者。又或有二元之君主,或有議會之君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