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民共主」:各本之異

文出維基大典
[底本][底本]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勝爲士
無編輯摘要
勝爲士
無編輯摘要
第一行: 第一行:
'''君民共主''',通曰'''君主立憲''',略云'''君憲''',有君之憲政也。君主固九五至尊,居萬民至上。而立憲,則但享名譽,權利無別公民。
'''君民共主''',通曰'''君主立憲''',略云'''君憲''',有君之憲政也。君主固九五至尊,居萬民至上。而立憲,則但享名譽,權利無別公民。


所以稱共主者,謂與共之際、皇權不可無、然、民權亦不可無。經迫壓告而發、奪權於帝、然、帝自取信於萬萬千千權貴親信、權亦不可失於帝、權衡折中之道、遂生立憲者、以限君主權、其自成一系也。縱橫古今君主立憲者芸芸、大抵權力二分、側觀君相權重之異、約斷二種耳。是時君盛相衰、謂之二元君主、或時相盛君衰、稱道議會君主也。
所以稱共主者,謂不可輕,而君主亦不可無。國有上下交爭,致革命,皇室顯族,所覃施之深,不待言。帝自取信於萬萬千千權貴親信、權亦不可失於帝、權衡折中之道、遂生立憲者、以限君主權、其自成一系也。縱橫古今君主立憲者芸芸、大抵權力二分、側觀君相權重之異、約斷二種耳。是時君盛相衰、謂之二元君主、或時相盛君衰、稱道議會君主也。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一) 一三時二八分審

君民共主,通曰君主立憲,略云君憲,有君之憲政也。君主固九五至尊,居萬民至上。而立憲,則但享名譽,權利無別公民。

所以稱共主者,謂民權之不可輕,而君主亦不可無。國有上下交爭,致革命者,皇室顯族,所覃施之深,自不待言。帝自取信於萬萬千千權貴親信、權亦不可失於帝、權衡折中之道、遂生立憲者、以限君主權、其自成一系也。縱橫古今君主立憲者芸芸、大抵權力二分、側觀君相權重之異、約斷二種耳。是時君盛相衰、謂之二元君主、或時相盛君衰、稱道議會君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