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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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Ji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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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地 = 領十區二市
|屬地 = 領十區二市
|治所 = 越秀區
|治所 = 越秀區
|執事 = 市委書記[[萬慶良]]
|執事 = 市委書記[[陳建華]]
|用語 = [[粵語]]
|用語 = [[粵語]]
|人口 = 一千二百七十萬餘
|人口 = 一千二百七十萬餘

二〇一三年一〇月一九日 (六) 一二時三〇分審

廣州市
广州市
廣州市之所在
廣州市之所在
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屬 廣東省
屬地 領十區二市
治所 越秀區
執事 市委書記陳建華
用語 粵語
人口 一千二百七十萬餘
建置 中華民國十年南海番禺二縣地置市


廣州市者,廣東省會,古番禺縣也。番禺居珠江三水之會,前臨大海,背靠沃野。上溯歸中原,南下漲海通西洋,向為嶺南都會。

沿革

楚庭也。傳周夷王時,有五仙駕羊臨楚庭,以穗歸民,故亦以穗城羊城稱。既没,其相公師隅帥遺民至,完城,曰南武。平百越,置番禺縣,為南海郡治。秦季,南海尉趙佗南越王,都番禺,復修南武。併南越,仍為南海郡治。時,分東交州四郡為廣州,與南海同治番禺。自此至,皆為廣州治。廣州府,仍不遷。

中華民國立,廢府制。民國七年置市公所,毀城辟路。十年,割南海、番禺二縣地,置廣州市,以孫科為市長,為中國置市之始。時英國猶據沙面租界,又於上海射殺國人,海內震怒,廣州工人罷工示威,自東校場至沙基路,英人乃以槍彈驅人,死傷五十餘,遂聯香港工人罷工十六月,史稱省港大罷工陳濟棠治粵,以廣州為首善之地。洎抗日戰爭前,市區煥然,人口滋殖,達百二十萬餘。

廿六年日本寇華,同年十月廣州陷,民多南逃香港,市景蕭條。三十二年大饑,死者無算。三十四年以日本降,廣州復,為直轄市內戰末,三十八年二月,解放軍濟江,國府遷粵,以廣州為都。十月,陳賡拔廣州,始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五四年降為省轄,仍為廣東省會至今。

政區

市治越秀區,領區十市二:

十區者: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黃埔南沙蘿崗花都番禺。 二市者:從化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