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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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南宋''',[[中國|中土]]諸朝也,肇於[[宋太祖|太祖]]匡胤,失國於[[宋徽宗|徽宗]]佶,前後一百六十七年,傳九帝。紹興元年,[[宋高宗|高宗]]構光紹九鼎於[[杭州|臨安]],是為南宋,傳九帝,北抗[[金朝|金]],西服[[大理國]],東界以[[淮水]],西界以大散關,割據南方。亡於[[元]],國祚九帝百五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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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廢 ==
== 興廢 ==
[[後周|周]]顯德七年,太祖素有大志,鎮,定二州既有報[[遼|北軍]]南寇,周相[[王溥]],符太后以時[[殿前都點檢]]趙匡胤領軍拒之,軍至陳橋驛,從弟[[宋太宗|匡義]],部將[[石守信]]謀,加黃袍,引軍歸[[開封市|汴]],復與眾誓約不得驚動都人;入城之日,市不改肆,[[後周恭帝|恭帝]]旋禪位,'''史載''':翰林學士承旨陶谷在旁,出諸懷中而進之,曰:已成矣。
[[後周|周]]顯德七年,太祖素有大志,鎮,定二州既有報[[遼|北軍]]南寇,周相[[王溥]],符太后以時[[殿前都點檢]]趙匡胤領軍拒之,軍至陳橋驛,從弟[[宋太宗|匡義]],部將[[石守信]]謀,加黃袍,引軍歸[[開封市|汴]],復與眾誓約不得驚動都人;入城之日,市不改肆,[[後周恭帝|恭帝]]旋禪位,'''史載''':翰林學士承旨陶谷在旁,出諸懷中而進之,曰:已成矣。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二日 (五) 〇五時二八分審

宋之所在
宋之所在
國體: 君主制
元首 皇帝
總揆 尚書左僕射,尚書右僕射
國都 東京開封府
西京河南府
北京大名府
南京應天府
國語 雅言
通貨 铜币,交子
立國 建隆元年二月
太祖即皇帝位
亡國 靖康二年
前後歷一百六十七年

中土諸朝也,肇於太祖匡胤,失國於徽宗佶,前後一百六十七年,傳九帝。紹興元年,高宗構光紹九鼎於臨安,是為南宋,傳九帝,北抗,西服大理國,東界以淮水,西界以大散關,割據南方。亡於,國祚九帝百五十三年。

興廢

顯德七年,太祖素有大志,鎮,定二州既有報北軍南寇,周相王溥,符太后以時殿前都點檢趙匡胤領軍拒之,軍至陳橋驛,從弟匡義,部將石守信謀,加黃袍,引軍歸,復與眾誓約不得驚動都人;入城之日,市不改肆,恭帝旋禪位,史載:翰林學士承旨陶谷在旁,出諸懷中而進之,曰:已成矣。

建隆元年春,大赦,改元,定國號曰宋。諸柴氏子弟安堵如初。太平興國三年,納吳越國,移其主錢俶至汴京。翌年,太宗御駕伐北漢,虜其主劉繼元,尋引軍燕雲十六州,為遼所敗,遂不復北進。五年,交趾丁氏內亂,宋欲襲而有之,然其將黎桓誘宋軍深入,不克而敗,遂不復南下。由是疆土初定。

景德元年,遼太后萧绰揮師南侵,大破宋軍諸路,直下汴梁,至澶渊,真宗恒從寇准議,親征,宋軍大振,遂成澶渊之盟,遼宋乃議和,通秦晉之好。乾興元年,太子禎繼位,是為仁宗,慶曆四年,西夏東犯宋於關中,敗宋軍者再三,而國力不支,遂稱臣於宋,定慶曆和議而去。仁宗性簡約,不好費帑幣,在位四十有二年,文教大化,內無軍亂,外成和議,民數蒸蒸然焉,有宋以降文化諸端皆有此始。是為仁宗盛治

治平三年,英宗曙以司馬光設局專修資治通鑒,并供筆墨,人手,糕點,果實,絕編修之外憂,以成奇書。

熙寧元年,神宗頊以內外官人,幾倍於國初,冗官之重,為國之大患,史載“班僅庶僚,非有殊跡,亦被橫賜。”復加豪強閭右兼併耕田,業農者無以為生,多奔軍旅,而養軍之費彌重,遂從王安石議,變祖宗之法,立新法,舉而列之則有青苗法均輸法保甲法云云。新法既行,利弊立現,及元祐元年,司馬光盡廢新政。是為熙寧變法

哲宗煦元祐中,宣仁太后主新黨為元豐黨人,舊黨為元祐黨人,行舊法。紹聖元年,宣仁太后薨逝,哲宗親政,復行新法,用章惇曾布,是為紹聖紹述。尋伐西夏,破之,夏乞和。

元符三年,徽宗佶即位,欽聖太后稱制,并用新舊兩黨,以熙恰朝廷,太后薨,新黨得勢,用蔡京,崇寧四年,刻元祐黨人碑,以司馬光舊黨為奸臣。徽宗間,蔡京多行新法,變鹽法,民怨之,而後世鹽法竟多仿京之所制。靖康二年,金軍圍汴京,先是,宋廷罷李綱,雖致北人南下,而復從開封尹何㮚議,用詐民郭京,京偽稱其具使神役鬼之力,聚市井流氓七千七百七十七人,號曰神兵,十一月丙辰日,宋軍開城,以神兵擊金軍,大敗,金軍登城,諸將死之,徽欽二帝北虜,北宋遂亡。是為靖康之恥

時金軍南下,社稷危殆,建炎元年五月初一,高宗踐祚於南京應天府,并宥張邦昌僭越之罪,國家稍定,帝尋走揚州,北兵追而不舍,高宗遂幸臨安,都之。以韓世忠大敗完顏宗弼,金人乃班師。紹興八年,宋金和議始成,十年,金人背約而南下,復略河南諸地,乃以岳飛討之,軍次朱仙鎮,高宗意不決,卒用秦檜計,頒金牌十二詔飛歸朝,誅之,紹興和議乃成。

紹興三十一年春五月,金主完顏亮興師征宋,用陳康伯禦之,十月,李寶引宋師殲金人水軍於膠西,十一月,中書舍人虞允文敗金人於採石,亮乃移師瓜洲,朝廷以劉琦、楊存中固守鎮江,是月,金軍以亮爲主無道,乃弑之,國難遂解。孝宗隆興二年,宋金隆興和議成,約以叔侄之禮,北人改詔爲國書,改歲貢爲歲幣,始得國體於金焉。

《宋史》元丞相 脫脫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