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惇」: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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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一二月三〇日 (二) 一一時五一分審

魏高安忠侯夏侯惇元讓沛國人,夏侯嬰之後也。

生平

年十四,就師學。人有辱其師者,惇殺之,由是以烈氣聞。曹操初起,惇常為裨將,從征伐。操行奮武將軍,以惇為司馬,別屯白馬,遷折衝校尉,領東郡太守。操征陶謙,留惇守濮陽

張邈叛迎呂布,操家在鄄城,惇輕軍往赴,適與布會,交戰。布退還,遂入濮陽,襲得惇軍輜重。遣將偽降,共執持惇,責以寶貨,惇軍中震恐。惇將韓浩乃勒兵屯惇營門,召軍吏諸將,皆案甲當部不得動,諸營乃定。遂詣惇所,叱持質者曰:「汝等凶逆,乃敢執劫大將軍,復欲望生邪!且吾受命討賊,寧能以一將軍之故,而縱汝乎?」因涕泣謂惇曰:「當奈國法何!」促召兵擊持質者。持質者惶遽叩頭,言:「我但欲乞資用去耳!」浩數責,皆斬之。惇既免,操聞之,謂浩曰:「卿此可為萬世法。」乃著令:「自今已後有持質者,皆當並擊,勿頤質。」由是劫質者遂絕。

操自徐州還,惇從征呂布。為流矢所中,傷左目。復領陳留、濟陰太守,加建武將軍,封高安鄉侯。時大旱,蝗蟲起,惇乃斷太壽水作陂,名太壽陂,身自負土,率將士勸種稻,民賴其利。轉領河南尹。操平河北,為大將軍後拒。破,遷伏波將軍,領尹如故,使得以便宜從事,不拘科制。建安十二年,錄惇前後功,增封邑千八百戶,並前二千五百戶。

二十一年,從征孫權還,使惇都督二十六軍,留居巢。賜伎樂名倡。令曰:「魏絳以和戎之功,猶受金石之樂,況將軍乎!」二十四年,操軍破呂布於摩陂,召惇常與同載,特見親重,出入臥內,諸將莫得比也。拜前將軍,督諸軍還壽春,徙屯召陵。曹丕即王位,拜惇大將軍,數月薨。諡曰忠侯。

特徵

惇雖在軍旅,親迎師受業。性清儉,有餘財輒以分施。不足資之於官,不治產業。

夏侯氏家譜

家屬

  • 三國志評曰:夏侯、曹氏,世為婚姻。故惇、淵、仁、洪、休、尚、真等並以親舊肺腑,貴重于時,左右勳業,咸有效勞。

  • 《三國志·魏書九·諸夏侯曹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