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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金

今本(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文出維基大典

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西曆一九二九年一月十五日生,六八年四月四日歿美國浸信會牧師。國中民權之浪潮,金其前茅也。矢志以非暴力,倡說自由平等。

生平

[溯源]
金之像

金生於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天資穎異,善言辭。年十五,入莫爾豪斯學院,尋得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之銜。畢生之志,在扶危濟困,革除時弊,力促萬民平權。

西元一九五五年,率蒙哥馬利民眾,罷乘公車,以抵隔絕民種之令。民心響應,其勢燎原。其後,屢舉民權之事,倡非暴力,以抵不公。六三年,率眾詣華府,陳詞「吾有一夢」西文之「夢」,意非夢幻泡影,實志向之謂也,言辭懇切,聞者動容,遂成名篇。

非暴力印度甘地倡言也。金奉之圭臬,篤信仁愛為至剛之力。蘄進立法,曰《民權法案》,曰《選舉權法案》,為後世大法之基石。德聲遠揚,民人景從。南非舊制,隔離人種,後得廢棄,亦其志之賡續也。

六四年,以功勳卓著,受諾貝爾和平獎六八年四月四日,遇刺於田納西州孟菲斯,年三十九。世人震悼。後美國定假日以彰其德,復於首都勒石,以銘其言。天下各州,多以其名命之街道、學府,以表永懷。

世系

[溯源]
  • 父:馬丁·路德·金長老(Martin Luther King Sr.),亦牧師也
  • 母:艾爾塔·金(Alberta King),敬虔之婦
  • 妻:科雷塔·斯科特·金(Coretta Scott King),克襄夫志
  • 子女:四人,曰約蘭達、馬丁三世、德克斯特、貝尼絲,多循其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