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觀
今本(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 此文未及天下之觀。 宜編修之,以窮世間之理。如無以錯手,刺過亦可。 |
所謂食品安全者,重在飲食之安善也。其法,凡肴饈之炮製、遞運、委積,皆須覈其品齊,考其潔穢,溯其本源。事必求眞,理必窮慎,毋使有纖毫之隱慝焉。
「王者以民為天,而民以食為天」[一],是言在《漢書》。然今俗漸澆薄,市廛所鬻,贗劣者眾,真良者寡。是以中土兆庶,常懷惴栗,視口腹之奉若畏途。

歲在西元二〇〇三年,中國特設食藥之局以督之。至二〇一三年,陞秩正部,建為總局,專司食政,期以揆察民瘼。
穢雜
[纂]飮食偶雜異物,致生穢惡,謂之汙染。考其由來,大凡有三:
類誌
[纂]二〇一九年
[纂]三月,成都校園黴變食品安全事故。
十一月,廣東佛山出售病死豬肉案。
二〇二〇年
[纂]九月,廣西南寧硫磺燻八角案。
二〇二二年
[纂]三月,老罈足躡酸菜案。
二〇二三年
[纂]六月,江西指鼠為鴨案。
二〇二四年
[纂]五月,煤油車食用油混裝案。
引據
[纂]- ↑ 《漢書.卷四三.酈食其傳》:「王者以民為天,而民以食為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