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高窟
觀

莫高窟,石窟寺也。其址在甘肅省敦煌市東南五十里,處鳴沙山東麓,宕泉河西畔[一],始闢於前秦,中間北涼、北魏、西魏、北周、隋、唐、五代、宋、回鶻、西夏而訖於元,凡十一代[二]。
前秦建元二年,傳有沙門樂僔,杖錫西去,行至鳴沙山,忽見金光炳然,狀若千佛,遂發願鑿窟於此。其後法良禪師自東徂西,更營窟室於僔窟側。初名「漠高窟」,取「沙漠高處」之義,後因「漠」「莫」音同,乃稱莫高窟。隋唐之時,絲路繁盛,商旅輻輳,石窟因而浸廣,武周時已逾千數,故又有號曰「千佛洞」。至西夏、蒙元,敦煌佛事日衰,多葺治前代舊窟。元後絲路廢弛,石窟亦湮沒不聞[三]。
窟坐西向東,南北綿亙里餘。今猶存龕窟七百三十有五,南區四百九十有二,皆禮佛之所;北區二百四十有三,多僧侶居止、禪修、瘞埋處。有壁畫四萬五千餘平方米,彩塑二千四百餘軀,唐宋窟簷五座。其制有禪窟、殿堂窟、佛壇窟、大像窟、涅槃窟諸式。大者廣數百步,小者高不盈尺[二]。
清光緒二十六年,有道士王圓籙灑掃於第十六窟,忽見壁有裂罅,啟之得一小室,內藏經卷、絹畫、法器無算。上起乎晉,下訖趙宋,千年秘藏,一旦復顯。然清廷不暇顧,英人斯坦因、法人伯希和、日人橘瑞超、俄人鄂登堡等,先後至此,巧取豪奪,滿載而去。今洞中所藏,多佚於泰西列國,有佛道典籍、四夷文字、官私文書,足裨史乘。
民國三十三年,國民政府設國立敦煌藝術研究所。至共和國立,改稱敦煌文物研究所,一九八四年,擴爲敦煌研究院。一九六一年,擢爲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一九八七年,列於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