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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通訊委員會訴太平洋電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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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維基大典

聯邦通訊委員會訴太平洋電臺案美國之家長寄書聯邦通訊委員會,請禁穢辭[],委員會遂告之於最高法院。法院遂嚴飭電視、廣播,察禁七大穢辭,而申以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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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淫穢、不雅和褻瀆性的廣播 互聯網檔案館存錄,時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