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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理科學

文出維基大典

群理科學者,用科學之律令,以考群理,以明治道者也。此學肇於西元十九稘歐羅巴啟蒙之學風也。泰西學者孔德實證之學馬克思等差相傾之理,韋伯辨世事尚理之趨。由是,群學計學政理之學,鼎足而立,遂為大宗。

其學之興,實關治道。上所以謀,下所以交聘列國,乃至商賈營生、防災救荒,皆賴此學以燭照。

華夏自古重觀民設教。《周禮》考典章,《管子》論富民,荀卿言「群居和一」,其旨趣固已暗合此理。迨至嚴復譯《群學肄言》,梁啟超著《新史學》,西學東漸,始合中外之思焉。

凡此學術,畛域有五:一曰群學,若涂爾幹之考民群分工;二曰計學,若斯密亞丹之闡「無形之手」;三曰政理,若馬基雅維利之論治術;四曰人類之學,若馬林諾夫斯基之入殊俗、考其風;五曰心理之學,若佛洛伊德之剖隱微之心。

考證之法,崇尚實證。兼納以數計量與以質紀事二途。當世復有電算行跡之析,若觀微言以測輿情,聚海量之數貧富之態。格物心性之學,漸歸一途。然學者亦有所思:法式豈能盡摹人性?計數或將遮蔽事理?此誠智慮精進之砥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