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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大典:世事/日本更定皇家令典 定制七十九載而始許螟蛉子之繼統

文出維基大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訊】 日本廣宗室之策既入,乃更定皇家令典。是日,總會於參議院中之上會堂也朝黨多和之,遂決而成。自是,許納故邸男胤螟蛉子以入皇家;至於宗室女,雖適人,其位弗黜。蓋自西元一九四七年定制以來,令典更定而少動其本者,此其初也。

令定螟蛉之男胤若男,則得繼統,此當塗與朝黨所重「男胤繼統」之旨也。然訾議猶堅,欲齊民僉同,難矣。典既成,首輔高市早苗言於參院預算委員會預算委員會,度支股也曰:「吾必詳明之,務令齊民曉領。」

和同之者,朝黨國民民主公明參政未來隊諸黨也。立憲民主黨參議院第一敵黨共產黨令和新選組社會民主黨等皆表拒日本保守黨不與

更定之令典,脩舊典第九條禁納螟蛉之文,增設「螟蛉宗室男」之章。規其所納者,必為四七年出皇籍之故十一宮家男胤,且年十五以上,無妃匹息男者也。可為養父母者,親王、親王妃、內親王、王、王妃、女王也,惟皇儲暨皇儲妃不得與焉。

令定螟蛉本軀無繼統之資。然其子孫,則適令典第二條繼統先後之規。官房長官木原稔於大議中亦昌言,螟蛉之男胤,「若為男子,則有繼統之資」。

是端也,兩院正副長下所設各黨選員會議未之詳察。當塗者雖力言,此乃循「立法會之僉同」,是會議所決也;然敵黨之一部,詬之為「奄襲」。故更定之舉,終未得於寧靖之境俚云静謐な環境也。

至於宗室女保其位,則刪舊典第十二條「适人時出皇籍」之文。其夫與子弗立科條,仍為齊民。雖一門之內,尊卑有別,然木原氏謂於「家族之一體」無礙也。

既适之宗室女,並載名於皇統譜與民戶版籍。附則有過板之法,著明頒行之際,宗室女可自擇出宗籍與否。

令自露布三月後行。附則亦明記云:每三十載一覆議

引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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