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者,通關之符驗也。凡異邦人欲入國門、或假道、或出關,必持符傳護照,呈交有司。有司覈實,乃於其上批註鈐印,或別紙具文,許其通行,斯之謂簽證。
列國為通商旅、徠遠人,時有優假之制,寬其關禁,華言「免簽」;或單施惠政,不求對等,皆所以便賓客之往來也。
按其西名曰visa,實源出泰西古語「charta visa」,蓋「已覽之文」之意也。越南譯之以視實,全稱出入境視實。日韓謂之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