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咀永安倉大火
外觀
西元一九四八年秋九月廿二日辰初,香港西環石塘咀火,死者百七十有六人。先是,永安公司設棧房於屈地街電車總匯之側,凡六倉。第六倉分再層,下貯火棉膠(俗謂膠片者)、瀝青、燒鹼(港人謂之「哥士的」,此英音之粵譯也),皆燥烈易燃之物;上居人,多傭保家室。是日辰初,倉中忽爆震如雷,烈焰干雲,垣墉崩圮。貯桶數十,飛墜通衢,越街而及煤氣局。幸有圍牆阻隔,否則禍變尤烈。
火發時,晨光初動,人方盥櫛,梯道已絕。倉中婦孺驚擾,或攀騎樓天梯,走避於天臺;或倉皇失措,自樓縱下以求生。呼號之聲,聞於數里。火乘風勢,延及第二、三、四倉,焚棉紗、剡楮無算。丹青溢出,隨水入海,波濤盡染黃綠。
消防局聞警,急調港、九之水龍、火舟、急救車往救,英軍亦出消防車以助,醫局、濟急隊繼之,晝夜不息。
午後雖降驟雨,火勢稍挫,然大倉焚燒數日,時熄時燃。潛火之卒,奔救焦爛,多罷極仆地,亟舁治之。至九月廿八日,餘燼始盡。
發掘焦土,得屍骸百七十有六,傷者近七十,燔骨面目難辨,慘烈為港島重光後所未有,僅次於昔年跑馬地之變。
既讞,火延自庫貯之膠,係典守失戒,非人縱火也。永安主者僅坐失虞薄罰。然遺骼無主,初瘞義塚,尋復遷葬,遊魂飄蕩,輿論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