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寶山

文出維基大典

白寶山者,石景山人也。長大而精明,善射。時為一裝卸工也,人無以為奇。而廠有軍訓,為射擊之伎,寶山槍中十環,莫可能及。乃心自負,更習練也,彈穿飛鳥,子過青楊。

及壯乃婚,年後得兒女,而家貧窶,無以為生。妻每訴苦,衣不蔽體,寶山壯士之心,自念不能顧一女子,乃往鄰借衣,而時其外出,寶山不請而取,想一衣服者,並無難為。鄰家潑女,當其出時而反,竟往訴訟,百口莫辯,不忍以手摑之。女怒,言其搶劫,將欲殺人。官吏好其美色,以為要挾,女亦非貞婦者,何有不從?以搶劫論刑十年。 發配新疆

有二種人,一曰收監,一曰零星。何為收監?不可以出,但於高牆內。零星也者,復稱外宿,可得出出也。寶山為外宿之犯。期數年,有飛鴿傳書,蓋自妻而來也,言已改嫁,信中女兒女傾訴其苦,寶山甚不堪也。誓將為富有,令寒妻弱子得安,將無復有憾。念而長者射擊,無槍不可,有槍無彈亦不為可,今既為囹圄,槍不可得,然彈未必不可得者。新疆游牧者,軍營者眾,不乏彈藥。於其購得九十六發。

同舍有二人,一曰李寶玉,一曰傅克軍。寶山為人既善,多有欺。乃不堪,將分而殺之。寶山計遠,當不一時而殺。

是日也,與李寶玉放牛。寶玉問曰:“汝謂此牛幾腿?”寶山曰:“四腿而已。”寶玉曰:“五腿也,後腿間不有三足?”寶山笑而不言。寶玉以為見辱,怪其笑己,一拳而中其鼻,血寂然而下。寶山但不言也。寶玉曰:“其非丈夫,若有男兒氣,可一為也。”寶山曰:“當聽汝言,其靜待之。”不歡而散。寶山故有殺意,今而益熾。反與牛棚下掘一坑,深可二人,寬可一人。復將一錘置於其側。而於牆縫,塞二百元於其內也。

反舍曰:“我二百元於牆內,不可得出,子助我出之,將為請客。”寶玉以為其有懼意,是媚己也,何慮其殺心?與同往來,果見牆間有錢,深入其內,手不能發者。左右顧視,得一鐵絲,往發其錢。

寶山遂取其錘,悄然而下,血猛然出,頭破一半,悶然而傾。埋沒入坑,填使以平,覆以雜草,都無痕跡。

獄警遂嚴加盤問,而寶山固言不知也,乃以寶玉逃逋結案。寶山如是複殺傅克軍。

及寶山出,竊槍殺人。嗜殺警察,士兵,蓋其有槍耳。夜伏草間,自後射之,無有不中。復取其槍,埋於他處,誌之,從間道而走,人不能捉。或直民警,當道喝斷,寶山槍藏在手,視其動靜。民警怪其深夜獨行,且搜其身。寶山槍出,槍彈貫頸,頹然而靡。餘皆大驚,將欲持槍與鬥,寶山已遠矣。

乃得二步槍,念槍短為好,意必殺人而後取,初無其幾。

是歲,前往新疆

初,寶山於武勝門殺人。有一女當地數錢,寶山以袋果面,陰懷其槍,及近槍發,索其錢財。女不與,呼曰“有賊”,寶山槍立響,女心臟被穿,死。人見有槍,皆逃。有人喊“賊來”,寶山隨手回槍,目不顧及,其人腦穿,喊聲頓斷。群散如蟻。左右不過瞬間。寶山埋其槍,換衣而走,怡然而反。反而益以短槍便捷,以回鶻有同寮,徑往新疆來。

寶山於新疆有友曰吳子明,素為交善。乃共敘一室。寶山微探曰:“回鶻棉花豐,當多貨錢。”時維三春,棉花不結,何可以售,是暗語也。子明固英雄,不下寶山,何得不知,曰:“若與具,天下貴人。”寶山遂曰:“若舉大事,無槍不可,孰有短槍,與我殺之,取其槍。”吳子明曰:“有,姜玉斌有槍。”寶山曰:“往殺之。”

是夜,姜玉斌夜臥而燈明。忽有人敲門。聽其聲,乃吳子明也。遂為開門。寶山待門開一縫,槍已先入,彈過胸膺,人咸無視。及入,姜玉斌倒如枯木。吳子明贊曰:“好槍法,天下在你我指掌。”寶山取其槍,與具反。先是,有人為姜玉斌沏茶,方出未還,直茶滿杯,其人攜反,姜玉斌已死。驚四處訴,燈火燭日。寶山已在數里外矣。

反而得意。以為短槍在手,天下便在我懷也。寶山於得槍前,近兵營做案,意圖得槍,都不就。其間多有妨礙,殺數人,棄之荒蕪,案發始知也。

就近探視,諸人不過營營。多無有財。反而無心,言間每道,常自唏噓。子明亦無從勸者。寶山有好女隨從至於回鶻者,女曰謝宗芬。資質娟娟,世間絕色。寶山時方出獄,而不欲累之,辭不就。宗芬輒往奉老母,即如己出。母亦苦勸。寶山不堪老母之求,許之,曰:“只不懼清閒,家無長物。”宗芬從之。是日,鵲橋橫駕,飛舞於宮城外,蔽天無日。是年大豐,谷生三穗,採鳳翔於野。

寶山得槍,一日宗芬與言:“方禹步做法,知邊疆賓館甚富裕,可往一劫之。”寶山從之。與子明往邊疆賓館來。

及至,靜坐無動,視其變化。人往往於路,或發袋於前,則金銀盈盈,視而不下百萬者。一老少在路邊,發袋驗錢,流黃晶瑩。寶山顧子明曰:“劫之可也。”子明從之。即近其身,去尺有咫。老少故數其錢,不疑甾禍。寶山背後一槍,翁頹然倒。而少見之,捐財欲逃,反而入院。人見槍殺,皆驚逋之。警衛出而視之,當道遮其身,寶山隨發槍,頓時培地。少將入室,寶山數槍連發,皆過胸膺,心室糜爛。視牆有闕,曰:“從此而亡。”與子明出,湮錢於新疆大學,計可將來反取。乃與反。

反而子明故念,絮絮於錢,謂何時取。寶山曰:“時爪子甚緊,不可以反。”子明從之,而故念不已。寶山乃生鄙意,是不能為事也,自分不如殺之。既生殺意,只以且取緩之。宗芬知其意,曰:“殺之不詳,同結一案,反而廝殺,乖於道理。”寶山不聽。宗芬見太白在左,有兵凶之禍,复勸之。寶山曰:“豎子不足與謀。”遂與子明曰:“回鶻之地,天池風物,人言旖旎,而不曾見,可一往觀之,反取其錢。”子明念其何來之興,疑且見殺。而亦無憑據,隨書於弟曰:“我今危矣,若數月不還,當不在人世,此是白寶山,謝宗芬地址,請交於三司,彼無從逃。”

既至於天池,上在山要。與暫坐少息。子明疑慮漸去,以為真觀山也。寶山忽曰遺物於路,與子明共取。子明欣然而從。寶山在後,子明前行。寶山忽取槍,子明方回首欲語,見而大驚,撲地而滾。寶山槍發不中。子明順山而下,既快且難中。寶山緊追不捨。連發數槍,射死在地,脫其衣,澆以汽油,焚屍於野,牙齒漸露,寶山才反。與總芬曰:“我已殺吳子明。”總芬初無所動,曰:“已知也。然而禍將至矣。”寶山曰:“但來,丈夫何懼。”反而思其語,以為不如暫避,取其錢,分與總芬,教往故蜀相避。總芬曰:“便是來時,何可以避得。”反。寶山反京,與母同居,孝比君子。

一夜民警來問,曰戶籍落矣。寶山視四人來,知事已東窗,不懼。門忽然開,母入,曰:“兒還在否?”民警忽執其手,曰:“無動。”寶山遂不感動,因是被獲。宗芬亦被捉,人言被捉時已無神,魂不守舍,徒餘一殼,但不死耳。寶山凜然就刑,死時尚唱易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