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尺」:各本之異
[底本] | [底本] |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Jason924tw(議|勛) 細無編輯摘要 |
無編輯摘要 |
||
第一行: | 第一行: | ||
'''公尺'''者,[[萬國公制]]之度也,以計物之方長,以其西來,為別乎[[華夏]]固有之度,取其萬國多用,號曰「公」。[[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多以音譯,稱「'''米'''」。 |
'''公尺'''者,[[萬國公制]]之度也,以計物之方長,以其西來,為別乎[[華夏]]固有之度,取其萬國多用,號曰「公」。[[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多以音譯,稱「'''米'''」,一作「'''粎'''」。 |
||
== 釋名 == |
== 釋名 == |
二〇一七年五月一六日 (二) 〇七時一二分審
公尺者,萬國公制之度也,以計物之方長,以其西來,為別乎華夏固有之度,取其萬國多用,號曰「公」。大陸多以音譯,稱「米」,一作「粎」。
釋名
公尺為米特之意譯,米特者,英語辭也,借自法文,本出於希臘語μέτρονκαθολικόν,意謂公度也,為一六七五年意大利格致之家布拉提尼所撰。而其度之首倡,當推英哲約翰威爾金斯,其於一六六八年創議十進制通法度物。
初,法人定制,以子午為準,折分二千萬而取其一為之尺。後人測之,方覺地球非正圓,乃以鉑銥二金鑄尺為準。
一九八三年,萬國公制公會易其準,以光速定之。以光之秒行折二億九千九百七十九萬二千四百六十八取其一而為之,循至今。
化
以一尺為十寸,百分,千釐。又以十尺為丈,百尺為引,千尺為里。為別於中華固有之度,多冠以「公」,曰「公里」、「公分」。 大陸則曰一米為十分米,百釐米,千毫米,更有細者,以一毫米為千微米、百萬納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