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則」: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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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爲士
(從英文版翻譯來,未完待續)
勝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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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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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之是非以其辯式定之,而無涉乎言義,故名學以形跡為論理之本,判之為:形式邏輯、非形式邏輯、符號邏輯。數理又為符號之玄也。既然,當其出言立意,文軌字式因得而顯者,為句可解。故雖人有智拔群氓,發卓世之言,而名學,刪其繁而微言之必咸可。是之謂顯形。形之顯,所以曉明其本蘊者也,而治理則者,恒蔽言文之浮幻,字法之異情,卉然以無歧之正語述焉,挈之以“與”、“或”,定之以“皆”、“有”。然後造立符文。故名學言事,必昭略儼然,而作學者之語。如云“人皆平凡者”、云“貓皆肉食”、云“希臘人皆達士”。如前之理,確於古時。昔亞里氏以不常語為《前分析篇》解說,首言察名但形質耳,唯其昭顯精玄者乃名學之關棙。故後世以巨製之。
辭之是非以其辯式定之,而無涉乎言義,故名學以形跡為論理之本,判之為:形式邏輯、非形式邏輯、符號邏輯。數理又為符號之玄也。既然,當其出言立意,文軌字式因得而顯者,為句可解。故雖人有智拔群氓,發卓世之言,而名學,刪其繁而微言之則無不可。是之謂顯形。形之顯,所以曉明其本蘊者也,而治理則者,恒蔽言文之浮幻,字法之異情,卉然以無歧之正語述焉,挈之以“與”、“或”,定之以“皆”、“有”。然後造立符文,以為玄具。故名學言事,必昭略儼然,而作學者之語。如云“人皆平凡者”、云“貓皆肉食”、云“希臘人皆達士”。如前之理,確於古時。昔亞里氏以不常語為《前分析篇》解說,首言察名但形質耳,唯其昭顯精玄者足稱本則。故後世以巨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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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一二月一七日 (三) 一〇時五六分審

理則(logic邏輯),又譯名學名理,日譯論理,思辯之道也,所以推闡思籀,而為諸學立本則者也。其事凡三:統括溯原抽繹。古希臘亞里氏首設斯學,而後哲理漸次用之,乃與修辭文法鼎峙。邏輯之本理,凡四律,曰同一,曰排中,曰足因,曰矛盾。

  • 同一之律:物獨本尊,復非他事。
  • 排中之律:捨彼即此,中相無存。
  • 足因之律:物之有在,因唯足故。
  • 矛盾之律:然與不然,其一為然。

古來以名學為正術者,印度、中國、希臘也,今則多承希臘,而印度、中國則失其緒。

肄言

辭之是非以其辯式定之,而無涉乎言義,故名學以形跡為論理之本,判之為:形式邏輯、非形式邏輯、符號邏輯。數理又為符號之玄也。既然,當其出言立意,文軌字式因得而顯宜者,為句可解。故雖人有智拔群氓,發卓世之言,而於名學,刪其繁而微言之則無不可。是之謂顯形。形之顯,所以曉明其本蘊者也,而治理則者,恒蔽言文之浮幻,字法之異情,卉然以無歧之正語述焉,挈之以“與”、“或”,定之以“皆”、“有”。然後造立符文,以為玄具。故名學言事,必昭略儼然,而作學者之語。如云“人皆平凡者”、云“貓皆肉食”、云“希臘人皆達士”。如前之理,確於古時。昔亞里氏以不常語為《前分析篇》解說,首言察名但形質耳,唯其昭顯精玄者足稱本則。故後世以巨製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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