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拼音者,中國大陸注音之法也,以拉丁字母述字之國音。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一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準之,頒行天下,外邦言國語者如新加坡,亦用漢語拼音。幼童入學,必先習漢語拼音,而後始習字。中國大陸之人名、地名之西譯,亦以之為。
其聲母二十有一,韻母三十有九。而分有四聲,陰平、陽平、上、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