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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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Treaty of Shimonoseiki.jpg|縮圖|春帆樓,定約之處]]
《'''馬關條約'''》,[[日語|日文]]稱《'''[[下關市|下關]]新約'''》、《'''日清媾和條約'''》。中日兩國訂於[[一八九五年|光緒廿一年]]。

[[一八九四年|光緒廿年]],[[甲午之役]],[[日本]]大破[[北洋水師]],又敗清軍於朝鮮。廿一年,清欲媾和,遂遣傅相[[李鴻章]]赴日。

鴻章至[[春帆樓]],遇刺於途,為[[銃]]所射,未中要害。日本懼鴻章未議而返國,示終戰之願,亟訂約。定廢朝鮮[[朝貢]]之責,諸城開埠;割[[遼東]]、[[臺灣]]、[[澎湖]]予日本。並賠[[銀]]二億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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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清紀事]][[分類:明治紀事]]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 (四) 〇八時四七分審

春帆樓,定約之處

馬關條約》,日文稱《下關新約》、《日清媾和條約》。中日兩國訂於光緒廿一年

光緒廿年甲午之役日本大破北洋水師,又敗清軍於朝鮮。廿一年,清欲媾和,遂遣傅相李鴻章赴日。

鴻章至春帆樓,遇刺於途,為所射,未中要害。日本懼鴻章未議而返國,示終戰之願,亟訂約。定廢朝鮮朝貢之責,諸城開埠;割遼東臺灣澎湖予日本。並賠二億兩。

美辭妙篇,具錄於維基文庫︰馬關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