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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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簡曰'''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治區]],省府[[南寧]]。在[[華南]]之西,鄰[[廣東]]、[[湖南]]、[[貴州]]、[[雲南]]四省,與[[海南]]隔海相望,西南界[[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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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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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一二月三一日 (日) 〇一時二四分審
廣西壯族自治區 广西壮族自治区 Gvangjsih Bouxcuengh Swcigi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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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屬: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治所: | 南寧市 | |
執事: | 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 | |
用語: | 漢語、壯語、粵語、客家語 | |
人口: | 四千八百十六萬餘 |
廣西壯族自治區,簡曰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治區,省府南寧。在華南之西,鄰廣東、湖南、貴州、雲南四省,與海南隔海相望,西南界越南。
政區
有十四地級市,地級市下轄三十三市轄區、七縣級市、五十七縣、十二自治縣。
地級市者: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欽州市、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
史
此地原屬百越一部西甌、雒越之裔。自秦一統中原,南征百越,始置桂林、象等二郡,其地為之轄。及秦亡,秦將趙陀以中原絕遠而立國,稱南越(南粵),初沿秦制,朝西擴增國域。是時為乙亥年,大漢初定,高帝以故秦之嶺南三郡(南海、桂林、象三郡)轉封長沙王吳芮,然此三郡仍為趙佗實掌之。
及乙巳年,佗臣大漢,高帝詔封佗為南越王。庚申年秋九月,南越侵盜漢長沙國,與漢交惡[一]。後佗亦稱帝,閩越、夜郎、同師等國亦臣南越國。壬戌年,南越國與西漢修好,佗再臣於漢。
元鼎六年,漢平南越,置交州刺史部,州治番禺(今廣州),廣西大部屬交州蒼梧、鬱林二郡。
及隋,大業三年,州郡改制,州以下郡改直隸中央。又及唐貞觀元年,太宗始置貞觀十道,今廣西大部,劃隸嶺南道。
及大宋立國,至道三年,分廣南路為二,設置廣南東路、廣南西路,即「廣東」、「廣西」之名由來。
及大元,原廣南西路劃歸湖廣行省轄,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和廣東省雷州半島,且歸湖廣行省管轄。元末,始置「廣西等處行中書省」。
己丑年,人民解放軍攻佔全廣西,設廣西省人民政府。
辛卯至乙未年,欽州、廉州(即今欽州、防城港、北海)自粵劃入桂。
戊戌年,置「廣西僮族自治區」。乙巳年,奉令改「廣西壯族自治區」。
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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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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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書卷三.高后呂氏紀第三》:「七年秋九月,南越侵盜長沙,遣隆慮侯竈將兵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