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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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簡曰'''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自治區]],區治[[南寧]]。[[華南]]之西,鄰[[廣東]]、[[湖南]]、[[貴州]]、[[雲南]]四省,與[[海南]]隔海相望,西南界[[越南]]。該區乃中國入[[東南亞國協|東盟]]之門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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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區 ==
== 政區 ==

二〇一七年一二月三一日 (日) 〇一時二四分審

廣西壯族自治區
广西壮族自治区
Gvangjsih Bouxcuengh Swcigih
廣西壯族自治區之所在
廣西壯族自治區之所在
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所 南寧市
執事 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
用語 漢語壯語粵語客家語
人口 四千八百十六萬餘

廣西壯族自治區,簡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治區,省府南寧。在華南之西,鄰廣東湖南貴州雲南四省,與海南隔海相望,西南界越南

政區

有十四地級市,地級市下轄三十三市轄區、七縣級市、五十七、十二自治縣

地級市者: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欽州市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

此地原屬百越一部西甌、雒越之裔。自秦一統中原,南征百越,始置桂林等二郡,其地為之轄。及秦亡,秦將趙陀以中原絕遠而立國,稱南越(南粵),初沿秦制,朝西擴增國域。是時為乙亥年,大漢初定,高帝以故秦之嶺南三郡(南海、桂林、象三郡)轉封長沙王吳芮,然此三郡仍為趙佗實掌之。

乙巳年,佗臣大漢,高帝詔封佗為南越王。庚申年秋九月,南越侵盜漢長沙國,與漢交惡[一]。後佗亦稱帝,閩越、夜郎、同師等國亦臣南越國。壬戌年,南越國與西漢修好,佗再臣於漢。

元鼎六年,漢平南越,置交州刺史部,州治番禺(今廣州),廣西大部屬交州蒼梧、鬱林二郡。

及隋,大業三年,州郡改制,州以下郡改直隸中央。又及唐貞觀元年,太宗始置貞觀十道,今廣西大部,劃隸嶺南道

及大宋立國,至道三年,分廣南路為二,設置廣南東路、廣南西路,即「廣東」、「廣西」之名由來。

及大元,原廣南西路劃歸湖廣行省轄,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和廣東省雷州半島,且歸湖廣行省管轄。元末,始置「廣西等處行中書省」。

己丑年,人民解放軍攻佔全廣西,設廣西省人民政府。

辛卯至乙未年,欽州、廉州(即今欽州、防城港、北海)自粵劃入桂。

戊戌年,置「廣西僮族自治區」。乙巳年,奉令改「廣西壯族自治區」。

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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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兼攷臺海懸案
  1. 《漢書卷三.高后呂氏紀第三》:「七年秋九月,南越侵盜長沙,遣隆慮侯竈將兵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