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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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民國紀事]]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七日 (六) 一三時一七分審

中國抗日戰爭,或名曰八年抗戰十四年抗戰,日本曰日華戰爭日中戰爭日華事變,蓋日本廿世紀初之侵華之役也。若以盧溝橋事變計,前後閱八載;若以九一八事變計,則經十四載。

民國二十年,日本起釁奉天,據滿洲,立傀儡,號滿洲國。又尋釁各處,國民政府欲綏靖之。

初,蔣中正欲先滅共黨,“攘外必先安內”、“故不先滅赤匪,恢復民族之元氣,則不能禦侮;不先削平粵逆,完成國家之統一,乃不能攘外”。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東北軍帥張學良,西北楊虎城困中正於西安。兩黨遂和,共圖抗日。

民國二十六年,日本支那駐屯軍尋釁於盧溝橋。及七月七日,進逼宛平城,旋破北平。三十一日,始宣戰。

十二月十二日,日本陷南京屠城三十萬,舉世憤懣。國民政府播遷重慶,稱陪都。

民國二十七年汪精衛投日本,自立於南京。日本大舉入犯,華東華北華南大部皆陷。

二十八年,日本起釁美國,戰局始得轉機,國民政府入反法西斯同盟,正式宣戰日本。

三十四年擊日本以核武日皇裕仁降,乃得勝,臺灣澎湖諸地光復,東北日人所置諸偽亦降。

戰後,中華民國聯合國創始會員國,擔常任理事國。日本雖降,而兩黨復構兵,是為國共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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