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漢字」: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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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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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以傳統字為彜準之地有[[臺灣|臺]]、[[香港|港]]、[[澳門|澳]]。
今以傳統字為彜準之地有[[臺灣|臺]]、[[香港|港]]、[[澳門|澳]]。


而中原自[[簡化字]]通都邑市井以降,繁體廢而謂之「非規範字」,於公文不得用。雖然,未全絕之,惟可見於典籍、古跡、老店、港澳之揆、書法技藝之屬。
而中原自[[簡化字]]通都邑市井以降,傳統字廢而謂之「非規範字」,於公文不得用。雖然,未全絕之,惟可見於典籍、古跡、老店、港澳之揆、書法技藝之屬。


[[新加坡|新]][[馬來西亞|馬]]二國,兼納簡體,然不限,故書者猶衆,或簡錯落雜用。
[[新加坡|新]][[馬來西亞|馬]]二國,兼納簡體,然不限傳統字,故書者猶衆,或傳統、錯落雜用。


日本揭《[[當用漢字]]》以還,[[日本新字體|新字體]]立而為正,曩以為「正字體」者,今曰「[[日本舊字體|舊字體]]」焉,與今之中華字大同而小異,筆畫或有異也。
日本揭《[[當用漢字]]》以還,[[日本新字體|新字體]]立而為正,曩以為「正字體」者,今曰「[[日本舊字體|舊字體]]」焉,與今之中華傳統字大同而小異,筆畫或有異也。


== 見 ==
== 見 ==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六日 (四) 一〇時〇一分審

以傳統漢字書「汉字」二字

傳統字,中國大陸呼曰「繁體字」,漢字之傳統者也,秦漢以降皆用之。蓋中華漢字,本無繁簡之別,名亦非「繁」,正字稱「正體字」也。逮中華人民共和國簡化字之時,舊字呼作「繁體」,以別於簡者。今民國以不納簡化字之故,猶以傳統字為「正體字」。然視大陸詞典,亦或有以傳統漢字為「正筆字」者。

今以傳統字為彜準之地有

而中原自簡化字通都邑市井以降,傳統字廢而謂之「非規範字」,於公文不得用。雖然,未全絕之,惟可見於典籍、古跡、老店、港澳之揆、書法技藝之屬。

二國,兼納簡體,然不限傳統字,故書者猶衆,或傳統、簡化錯落雜用。

日本揭《當用漢字》以還,新字體立而為正,曩以為「正字體」者,今曰「舊字體」焉,與今之中華傳統字大同而小異,筆畫或有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