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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案

今本(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文出維基大典
(渡自東崗事件)

民國七十六年(西曆一九八七年)三月七日,有越南船民登烈嶼。時戡亂未已,有「登岸者格殺」之令。乘舟者廿四人,俱爲戍兵所殺。[一][二][三]是案也,以月日而得名,謂之三七。

據

[纂|溯源]
  1. ↑ 金門三七事件家屬首次台 盼安置牌位+真相
  2. ↑ 「三七事件」金門守軍涉槍殺越南難民 監委促提非常上訴
  3. ↑ 管仁健《你不知道的台灣·國軍故事》〈國軍屠殺越南難民的三七事件〉。文經社刊諸臺北,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覽之,而原本以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存檔,ISBN 97895766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