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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深

文出維基大典
景界修廣爲深之影

所用之,結像之距十有八粍半截畫幅;通光之孔斂至二十有二之數即F22

其效,蓋鏡距既短,光孔復斂至極窄,則其景界極深。自切近以至極遠,凡所收之象,皆朗然在目,歷歷如畫,無有昏眊。此法多用於圖畫山川城郭之大景

景界褊狹爲淺之影

所用之,結像之距五十粍半截畫幅通光之孔豁至一又十分之四之數即F1.4;復益以近攝之接環

其效,蓋鏡距較長,光孔大開,復以接環極逼所攝之物,則其景界極淺。唯焦點所落之處秋毫畢現,其前後去焦點稍遠者,皆化作漫漶暈淡之象,融為一氣。此法多用於寫真傳神,或察微賞物

留影之術,有華言景深,而東瀛謂之被寫界深度者,界域也。透鏡聚光結像時,所攝遠近景物,凡在此景界者,皆得清晰。

考其焦點之稱,本出和蘭國語和蘭人謂透鏡聚光燃物之處為「聚火之點」brandpunkt,後人摘其「點」punkt之音義,轉借為攝像定焦之目。

留影之法,定焦於一處,則其處之象最為明察。自是而前,或自是而後,去之彌遠,則其象漸次昏眊。

是故,景界有深淺之殊。深者,則前後修廣,遠近之物皆朗然在目;淺者,則取界褊狹,唯所焦之處秋毫畢現,其餘去焦點稍遠者,皆漫漶暈淡,不復辨其形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