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區
觀
今本(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時區者,齊一寰宇晷漏之法也。蓋地體圜鈞,轉旋不息,明晦代謝,故方土之時迥異。西曆十九稘,列國之使咸會於美都,共議表晷。乃定格林尼治子午線為初度,分坤輿為東西二十四區。區判十五度,時差一小時,時區之制,遂肇於是。

地毬周天三百六十度,歷二十四小時,故經度每踰十五,小時即移一。自初度而東,其時益先;自初度而西,其時益後。東西各十二區,周流不窮,是為環球時制。然各邦或緣政教之便,或因地理、民群、史事之殊,多通融建置,不泥成規。或有差及半小時者,或一國判為數區者。如俄國幅員遼闊,區畫綦繁;印度則統以五小時三十分為率。
又立經度一百八十之處為更日之界,以定一晝夜之更始。凡越此線者,東行則退一日,西行則進一日。今世梯航交至,流布日繁,乃定協調世界時(西字誌之以UTC)以為權衡。凡百電信、航海、格致諸緒,莫不奉為圭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