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位
觀

凡言方位者,乃據定點而辨四方之名也。
概說
[纂]測位之準,必以子午正線為度。視標與測者、正線所交之角,謂之「真方位」[一]:第九頁。測者所立之處,謂之「中央」。若於平地,則凖以東西南北,分為八方,或十六向。若論太虛,則以東西南北上下六合為度。譬如人直視一物,若正北子午線在其右二十二度有半,則知物在北北西也。
測
[纂]凡測方位,多用羅盤。然磁針所指,特磁北耳,非極星之正北也(兩者之差,謂之「偏角」)。磁針所成之南北線,曰「磁子午線」。此線與物標相交之角,謂之「磁位」[一]:第六、九頁。
至若海舶所用羅針,又為舟中鐵石所擾,其指復異(謂之「自差」)。此實指之線與物標相交之角,謂之「羅盤位」[一]:第六、九頁。酌量偏角、自差之數,以羅盤位推求真方位,或以真方位反求羅盤位,是為方位改正之法[一]:第十八頁。
今世之輿圖,例以首為北。然懸壁之圖,多與地之實向相合。又地形圖中註有磁位之度,海圖亦繪羅盤之象,俾人易知正磁之差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