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維爾
外觀

托克維爾(法語Alexis de Tocqueville)者,法蘭西貴胄也。先世為諾曼底望族,遂以邑為氏。父諱埃爾韋(法語Hervé),掌刑獄。母出於羅山波氏(法語Rosanbo)。少時博覽經史,尤精律法。年廿,遊於新洲美利堅,觀其民情國體,歸而著《論美國之民主》,天下震動。
當是時,法蘭西大亂初定,王綱解紐。托氏歎曰:「民主之勢,若江河之就下,雖有智勇弗能禦也。然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當思所以導之。」乃著《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剖陳百年得失,其言曰:「暴政非必刑戮也,削民志、奪民權、使萬姓如嬰兒待哺,是謂柔虐。」
後入議院,掌外務。嘗諫於朝:「擴疆土則損道義,殖北非將貽禍根。」時人莫之聽。及見民心思變,復歎曰:「革命非起於困頓,乃生於冀望。禁錮既久,寸隙之光亦成燎原之火。」
西元一八五九年,卒於坎城,年五十有四。遺稿《追思錄》未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