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前圍村
衙前圍村者,亦曰慶有餘村,又稱慶有餘圍、衙邊鄉,古名衙前村,香港九龍圍村之孑遺也。在黃大仙區東光道,西南鄰九龍寨城,東北望隔坑,南面新蒲崗而臨故海,北背石鼓壟而控陵原,蓋昔九龍十三鄉之列焉。立村垂六百餘載,肇基於元季至正,鳩工於明末隆萬,重興於清初雍乾;歷宋元明清而不墮,閱遷界日寇而猶存。海陬一鄉,竟為九龍之鉅蹟;孤圍片瓦,遂作闤闠之絕響。今則官府謀其形勝,巨賈覬其地利;夾縫之間,餘暉將盡矣。
「衙前」之名,蓋以地近官富場鹽署之衙;圍頭之語,以圍當村之稱:故「衙前圍村」者,實為複稱也[一]。其制獨異於新界諸圍:錦田吉慶之屬,咸別築垣堞以為城;本村則連民屋外壁而成圍。雖名為圍,實合戶為堡;既異於諸圍之軌,亦冠乎九龍之獨[二]。「慶有餘」者,圍門石額所題也,意取昌阜綿延;鄉老世傳為帝賜,惜文獻無徵焉。
源流
[纂]肇基立村
[纂]按吳氏譜云:北宋靖康元年,始祖居厚避金兵之難,攜眷而南奔;初遷南雄之府,繼徙合同之場。南宋紹興廿八年,二世祖最徙東莞橫瀝吳家涌;越六傳,八世祖從德再遷東莞靖康場白石村(亦曰石涌)。元季九世祖成達,卜地於九龍灣畔;至正壬辰之歲,啟村於海曲之間,是為「衙前」立村之始[三]。其時鹽田密布,漁火相望;煮海以為鹽,耕田以為稻;數百載而薪火不絕,幾朝代而宗祧綿延。
陳、李二姓,繼吳族而至;煙火三家並興,遂為一圍之主。鄉老世傳:三姓先世,咸為宋室命官;扈帝昺以南奔,依九龍而隱迹。宋祚既絕,乃聚此而墾田;故國雖亡,遂託斯而立業。其說雖難稽諸實錄,亦足見追遠之衷焉。
遷海復界
[纂]清初海氛未靖,鄭氏據臺以抗;朝廷遂下遷界之令,斥沿海五十里為禁區。限期數日,盡徙內陸;違命之徒,輒戮無赦。村人倉皇而散,廬舍化為丘墟。迨康熙八年展界復鄉,故里歸者唯十有二人;吳譜中四世遂闕。一令之頒,骨肉離散;遷海之痛,可勝道哉?
至雍正二年,三姓裔孫鳩工協力,重起爐炊:築圍垣以禦海寇,建門樓以衛閭閻;鑿井而水甘,立廟而神格。衙前圍千秋之模,於是奠焉。天后宮亦於雍正間落成,廟中「廟史」碑記之曰:「海盜猖獗,民因避亂,輾轉遷徙,迨至雍正二年,始得安居樂業,聚吳、陳、李三族姓氏建村,開井而居。」[四]一語之中,興廢繫焉。
七約之盟
[纂]復村而後,遂結鄰里之約。沙埔、大磡、隔坑、打鼓嶺、石鼓壟、衙前塱六村,相與盟焉;衙前圍其元帥,七鄉同其甲乙,是謂「七約」。自雍正四年肇始,每越十載必行太平清醮一度。屆期則神功演戲,齋戒祭祀;旌旗發於新蒲崗之衢,鼓樂震乎七鄉之里;列隊而行,止於木廠之街。其旨有二:一以禳災而祈年,一以薦遷海之孤魂也[六]。
歲月推遷,六村先後以湮;六鄉既廢,獨衙前圍維其禮焉。故規模日就以殺,繁華遂不可再矣。
圍制與三寶
[纂]村方四千六百卅七平方公尺,形若矩;主門啟於東,匾題「慶有餘」三字。中軸貫南北而分明,三窄街縱列;民舍布左右而均齊,六橫巷錯落。每屋長十呎而闊倍之,方一分有許;毗連倚靠,互為支撐。中軸之盡,天后宮巍然鎮焉。
村內古蹟,世稱「三寶」,咸列香港三級歷史建築:其一曰門樓,雍正所建,上嵌「慶有餘」石額,雄健蒼勁;其二曰吳氏宗祠,世奉列祖之神主,是為一族之肺腑;其三曰天后宮,亦雍正間之構,主祀媽祖元君,乃十年大醮之所託[七]。三者鼎峙於圍中,遺風尚存於今日。
近世遭際
[纂]日寇之厄
[纂]民國卅年,日寇陷香港,肆意拓啟德機場,幾欲夷衙前以為跑道。賴鄉中父老,泣訴婉商,村始倖存。雖然,圍牆炮樓盡毀於斯役,古樹琪柯亦摧折焉;蒼苔失色,瓦礫盈眸。其後外姓繼遷而入,村民漸散而出;舊俗陵替,元氣大傷。
港府逼遷
[纂]一九六〇年代,港英政府圖闢徙置之區,命衙前舉村而遷荃灣。村民不從,訟之於倫敦高院;天理昭昭,竟獲勝訴。一村以全,免於拆毀。論者謂此役雖保一時之村,而九龍諸古墟相繼以湮;獨衙前以孤鶩之姿,屹立於樓海之間,可哀也已。
商賈鯨吞
[纂]一九八二年而後,巨賈長江實業覬地價之厚,逐戶而以重金收之;村中舊契,漸歸於商賈之手。村民有戀祖而不肯讓者,謂祖宗之地不可棄;地產則拆其所購之屋,以鐵皮蔽其遺基。蓋衙前之屋,本為排屋之制;戶戶毗連,互相倚傍。一屋既傾,群屋皆動。居者前途未卜,吝於修繕;於是斷垣日見其增,頹瓦時聞其墜,幸無傷亡之事焉。
迄二〇〇六年,村中百廿五屋僅存卅餘戶未售;長江實業已坐擁八成業契矣[八]。前村長吳九,素持守而不肯讓;終以二百二十萬港元棄宅而去。越年仲冬,以疾卒於床第。一鄉之事,於是日薄崦嵫。
市建之收
[纂]二〇〇七年,市區重建局承命接手;倡以保育為旨,存「三寶」並中軸八屋,餘悉拆除:地擬營民第七百五十戶,並設廛肆於其間。地計四千六百卅七平方公尺,居者三萬四千七百廿八,商者七千零九,遊息者五百七十焉[九]。二〇一六年,最後一戶為公家所強取;圍門自此長扃,村中寂然。
考古之獲
[纂]扃門之後,工役掘其故基;得明清舊壁之疑迹,發護城殘河之餘蹤,並見更樓敗牆於瓦礫之間。稽古之士譁然,長春社諸保古之會,籲存其舊[一〇]。公家乃延訪古諸君入村而發掘;役事為之中輟,至二〇二〇年末方續焉。預期工竣,當在二〇三〇至二〇三一年之間矣。
太平清醮
[纂]打醮之風,肇於展界復鄉之後;禳災祈福,是其旨也。衙前圍醮,始於雍正四年;越十載一行,逢丙之年為期;正一派廣府喃嘸主其儀焉。盛時七約合祭,神功、齋戒、巡遊、唸經,凡禮皆備。旌旗載道,鼓樂震天;九龍闤闠之大典,無逾乎此。
一九九六年第廿八屆,籌資七十萬港元,諸禮咸備。二〇〇六年第廿九屆,拆遷在即,初議罷而不為;後村民猶湊資而辦兩日之醮,惟神功、唸經皆廢;是為立村以來規模最微之一屆。二〇一六年第卅屆,賴吳氏裔孫並東頭邨善眾解囊,乃克如期成事[一一]。三百年來相沿不替,誠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之大宗焉。
論曰
[纂]衙前圍者,蕞爾一村耳。然立基於至正之末,重興於雍乾之朝;歷四代而不墮,當百劫而猶存。其遺其在,有可徵者;其廢其拆,有可悲者。「保育為主」,名也;剝其鄰、拆其舍而獨留其形者,實也。譬之剝木而留皮,奪魂而存貌;雖曰存古,古於何有。六百載之古鄉,倏淪於高樓巨廈之間;懷古之士徘徊欄外,憑弔遺基。後之覽者,亦將有慨於斯村也夫。
據
[纂]- 蘇萬興:《衙前圍——消失中的市區最後圍村》,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
- 游子安主編,張瑞威、卜永堅編撰:《黃大仙區風物志》,黃大仙區議會出版,二〇〇三年三月版。
- 〈九龍衙前圍村吳氏祖先的追尋〉,載華南研究中心《田野與文獻》第四十五期,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五日。
- 立法會CB(2)2749/06-07(01)號文件:《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文物保護小組委員會:衙前圍村項目》,二〇〇七年。
- 《明報》二〇〇六年十月卅日之文:〈衙前圍村最後獅舞〉。
- 《光景流轉:追憶衙前圍》,香港記憶網頁。
- 香港文化古蹟資源中心:〈衙前圍村(門樓、吳氏宗祠、天后宮)〉條。
- 市區重建局:〈Nga Tsin Wai Village Project (K1)〉。
註
[纂]- ↑ 衙前圍即是衙前圍村?
- ↑ 衙前圍村(門樓、吳氏宗祠、天后宮)
- ↑ 九龍衙前圍村吳氏祖先的追尋
- ↑ 原碑現存衙前圍村天后宮內。
- ↑ 衙前圍村
- ↑ 衙前圍太平清醮
- ↑ 衙前圍村(門樓、吳氏宗祠、天后宮)
- ↑ 《明報》二〇〇六年十月卅日:〈衙前圍村最後獅舞〉。
- ↑ Nga Tsin Wai Village Project (K1)
- ↑ 衙前圍及啟德河
- ↑ 最後的太平清醮
| 聲音動靜,具錄於維基共享︰衙前圍村 |
|
|
敘事完備,有條不紊,遂列正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