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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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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自忠

張自忠,字藎臣,後改藎忱山東臨清人也。光緒十七年生。父樹桂,知贛榆縣,自忠隨父寓,及樹桂卒於任所,乃隨母扶柩返鄉。

宣統二年,入北洋法政學堂,翌年,與同盟會,學於濟南法政專門學校

民國三年,投奉天車震軍,為之幕。五年護國軍起,隨往伐之,軍潰,乃改投馮玉祥,累功至旅長。

十五年,伐閻錫山,失利,恐見責於官長石友三,遂率部避於

十六年,玉祥膺服國民政府,所部整編,自忠方歸,與同入國民革命軍。後二年,掌二十五師,以軍紀嚴肅名,輒語兵士言:「且勤兵守紀,否者,吾去爾皮。」人皆陰謂以「張扒皮」。中原大戰,複敗避入晉。

二十一年,為張學良所節制,入二十九軍宋哲元部,掌三十八師。

翌年三月,寇佔承德,分兵南進,自忠部奉命阻敵於喜峰口,與趙登禹部夜襲敵營,大破之,斃敵千餘。

二十四年六月,國府不省寇之所圖,猶採延宕之策,因立何梅協定,二十九軍駐防天津,自忠兼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襄事哲元。

二十六年,寇覬覦華北,以哲元望大,謀控之,虛意邀往訪日,自忠奉令代往,日媒數為聲揚,以其親日,國內遂指自忠為奸。未幾,盧溝橋事變佟麟閣趙登禹殉國,哲元令自忠署理冀察政務委員會,陰助二十九軍南移。眾不省,複皆指以為逆,及軍移,自忠不得脫,周旋三月乃成。十二月,擢第五十九軍軍長,實前鋒也。

二十七年三月,隨李宗仁殲寇第十師團於臺兒莊二十八年三月,率部戰於京山,勝,擢上將,授寶鼎勳章。累功升第卅三集團軍總司令,第五戰區右翼兵團總司令。

二十九年,寇集師團六,並裝甲航空諸兵,伐棗陽宜昌。五月,自忠率七十四師、三十八師東渡襄河以援,既渡,棗陽已陷,乃率眾二萬迂回,欲斷敵後路,十五日,會敵於宜城南瓜店,次日,敵眾我寡,所部俱殞、自忠殉國,年五十歲,蓋二戰同盟國殉國軍銜最高者。

自忠既殉,寇見伏屍中上將銜者,不知為誰,於衣底得鋼筆,見銘文,赫然「張自忠」三字也。寇敬其忠,殮而葬之。三十八師師長黃維綱聞,遣勇奪柩以歸。後二日,以上將禮重殮,沿轉奉陪都蔣中正五院親往迎靈,撫棺痛哭。國民政府追贈二級上將,葬諸雨臺山馮玉祥欽其忠,仿故督相史可法事,植山上,改名曰梅花山。夫人李氏,聞夫逢難,絕食七日以殉,與同葬焉。

三十一年,敇令入祀忠烈祠今各有街名以其名。

共和國立,以兩黨有隙,鮮言其事,迨文革亂平,追贈革命烈士

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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