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關係學
外觀
國際關係學者,究列國邦交之道也,以權力消長、利益交爭為經,以條約締結、盟會往復為緯,考辨戰和之理,權衡得失之數。蓋自城邦並立以降,諸國角力未嘗絕,故有縱橫捭闔之術,亦生弭兵止戰之議。治此學者,必通史乘,明時勢,兼察政經文教,乃能窺其樞機。
三代之時,諸侯會盟,邦交已見,然多繫君主私誼,未成專門之學。至西曆一六四八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既立,主權國家體制乃定,列國往復漸循常例。一九一九,歐戰方歇,英倫大學首設國際政治講座,是為學科建制之始。
當世國關理法,大別有三。一曰現實主義。承馬基維利《君主論》、霍布斯《利維坦》之緒,以權力爭競為本,倡「權力政治」說,謂國行事皆求權力,各國自保乃必然。二曰自由主義。承康德《永久和平論》之思,重國際建制之功,倡相互依存理論,謂經貿往來可制約兵禍,謂憲政國家鮮有互伐。三曰建構主義。力主觀念形塑國際,敵友之別非天命,由交往互動而成。
國關學理多見諸外交折衝,均勢理論用以制衡強權,集體安全見於國聯建制,經濟依存啟發歐盟統合。至若危機管控、軍備控制、氣候協商諸事,皆有專學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