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爾伽美什史詩

《吉爾伽美什史詩》者,兩河之長篇敘事詩也。傳世之詩,未有古於此者。以阿卡德之語,刻楔書於泥版;敘烏魯克之王吉爾伽美什與其友恩基杜之事,終於求不死而不得。源出蘇美之短歌,成於巴比倫之世;標準之本繫西恩雷奇烏尼尼之名,凡十有二版,約三千行。[一]

其王也,三分而神二人一:力冠當世,而暴虐其民。國人號訴於天,諸神摶土為野人恩基杜,使居草莽,與獸同飲。既為婦人所化,遂入於城;與王角力於逵,力敵而莫能勝,相視而笑,遂為刎頸之交。
二人既合,出而遠遊:西入香柏之林,斬其守者胡姆巴巴;還而女神求為配,王拒之,女神請天牛以報,二人又殺之。諸神議曰:既戮林守,復戮天牛,不可不罰。於是恩基杜寢疾十有二日而歿。

王撫其屍而慟,七日七夜不忍瘞,待蛆出其鼻而後葬之。自是懼死之心生,曰:吾友既土矣,吾其亦然乎?乃披獸皮,蓬其髮,涉曠野以求長生。越雙峰之山,穿幽暗之道;問道於酒家之婦,渡死亡之水,終見烏特納皮什提——洪水之遺民,得不死於諸神者也。

第十一版所載,最為後世所稱。烏特納皮什提自言:諸神議滅人類,一神密告之,令毀其室而造舟,載其族、其匠、其獸而登。既而風雨七日七夜,天地晦冥,諸神亦懼而登天;水退而舟止於山。乃縱鴿,鴿還;縱燕,燕還;縱鴉,鴉不還——知水已涸。於是出而獻祭,諸神聚集若蠅;卒賜之以不死,處於河口之地。
既述其事,乃試王以七夜不寐;王坐而即寐,七日始覺。復告以海底有草,食之可返其少;王縛石而潛,得之矣。及濯於池,蛇竊而食之,蛻皮以去;王坐而泣,空手而歸。
歸至烏魯克,登其城垣而顧謂舟人曰:試觀此壁,其基之堅,其磚之整;三分為市廛,三分為園圃,三分為隙地——皆吾之所遺也。始於城垣,終於城垣;求不死於天涯而不得,乃知不朽者在其所建焉。

其詩非一時一手之作。蘇美之世,已有詩五篇,各詠一事,篇篇獨立而不相貫。前十八世紀,古巴比倫之本出,始貫為一,開卷曰「超乎眾王」。前十三世紀以降,標準之本成,開卷曰「見深淵者」,繫西恩雷奇烏尼尼之名;其第十二版,實後人取蘇美舊詩之半而附益者,與前十一版不相接。[一]
版本既眾,傳布亦廣:兩河之外,赫梯、敘利亞、黎凡特之地,並有其本。學塾以之課童子,鈔胥以之習楔書;故其殘版散見於數十處之遺址焉。[一]

其書之復出,事在十九世紀。伊拉克北土發掘亞述王之藏書,泥版數萬,運之倫敦。大英博物館之史密斯,本鈔幣之工,自學楔書而入館為助;一八七二年綴合殘版,忽見洪水之文,與舊約所載若合符節。是歲十二月宣其所得,一時震動;聖經之外,別有更古之洪水,聞者莫不駭焉。[二]
自是綴輯之功,百五十年不絕。佐治彙集諸本,校其異同,成《巴比倫吉爾伽美什史詩》二卷;然其文猶闕十之一有奇,新版時出而舊闕漸補。二〇一四年復得第五版之新片,香柏林中之景,遂增數十行焉。[一]
論其體,則敘事之詩,先荷馬千餘年而作,故稱最古之長詩。論其旨,則不在誇武功而在究生死:王之力可以殺林守,可以殺天牛,而不能留一友之命;可以涉死水,可以見遺民,而不能奪一蛇之草。其求也極,其得也空;然歸而視其城垣,則所建者固在。
論其影,則洪水一節與舊約相近:造舟以避,縱鳥以探,止舟於山,出而獻祭。二者孰先孰後、有無相承,聚訟百年而未有定論;然聖經之外別有其文,則自史密斯之日而天下共知之矣。
蓋四千年前之泥版,埋於黃沙而復出,其辭猶能動今人之心。所以然者,非以其奇,以其真耳:懼死者人之常情,慟友者人之至性。王雖三分神而二,所不能免者,亦不過此。
- George氏(名Andrew R.)《The Babylonian Gilgamesh Epic: Introduction, Critical Edition and Cuneiform Texts》。2 vols,Oxford University Press刊諸Oxford,ISBN 978-0-19-814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