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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銅表法,又稱十二表法,舊譯十二章律,羅馬律也。前四〇五年,頒行。乃刻於銅表十二,故曰「十二銅表法」。今佚,泰西諸學士覽眾書,輯佚文,遂成今本,惜有缺哉。其律有明文,是為泰西有史以來首成文法也。律許貴賤通婚,限其權,世稱善焉。